由烏克蘭運往美國本月二日(周日)下午,關員在葵涌貨櫃碼頭的貨櫃內發現該米格機,大為緊張,懷疑有人違反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涉嫌走私屬戰略物資來港,立即通知海關高層及深入調查該戰機的運送流向,最後查到在載貨清單上已列明為戰機機件,由烏克蘭運往美國。由於戰機機件屬管制物資,需要出示進口許可證,但負責人事前無申請。
根據法例,任何人士如未領有有效簽證進口或出口列於《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附表內的任何物品,包括軍需物品,武器、炸藥、軍火、軍事工具、軍事器材、原子能物料、高度高能量電腦及生化核子物料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發言人表示,香港是備有一套完善和嚴謹的管制制度去監管戰略物資的進出口或轉運,在這制度下,能讓本港取得高科技作合法的商業及研究用途,有助經濟、商業和金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