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七仲裁庭」由5位仲裁員組成,興訟國及對家有權各自委任一位人選,這個人選可以是自己國家的公民,中國如果喜歡,大可以委任ITCOS的21位常任成員中的一位中國籍成員高之國(法官,黨員);餘下的3位,由與訟的兩國協商產生,而3人當中的一位,經雙方同意後出任仲裁庭庭長;這3位人選,都必須是第三國公民。仲裁庭組成後,由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負責秘書支援;須注意,PCA本身其實不是一個法庭,組織上更和ITLOS無關,而只是一個獨立的事務機構,負責支援各種不同公約底下的仲裁案件和提供場地,本身沒有裁決權【註2】。
須知道,柳井俊二出任ITLOS主席,是2005年的事;按ITLOS規定,主席任期是9年,所以他的任期於2014年結束,而繼任的是俄羅斯人Vladimir V. Golitsyn。大家知道,俄羅斯是公開支持中國的南海立場的少數國家之一。理論上,組成ITLOS的21人,包括其主席在內,應該都是公正不枉的法律人,什麼國籍背景無所謂;但是,如果按照「中國特色的思維」,柳井俊二是不可信任的,而Golitsyn則很可能是「自己友」。問題是,既然認為柳井是危險人物,為什麼北京卻選擇於其任內的2009年發難、正式向國際提出令人生畏的南海九段線立場呢?九段線的原型,是國民黨政府1947年首先提出的(當時稱十一段線),北京置之不理凡60有餘年,卻偏偏在柳井任ITLOS主席期間提出,不是自己送上門嗎?尤甚者,2013年菲國提出仲裁之後,北京為什麼不盡量採取「拖」的策略,或者先行參與仲裁,待到仲裁庭不經柳井之手「安全組成」並開始運作,才提出杯葛?北京又大錯。
判決的影響重大,在世界各國都引起關注和正反立場的辯論(2013年至今,辯論就一直沒有停止過);不少中國人更把辯論帶到西方國家去,例如7月12日,仲裁庭發表裁決書的同一天,美國民主黨立場的Huffington Post就刊登了中國外交部前副部長何亞非撰寫題為The Truth Behind the Philippines' Case on the South China Sea的長文,不僅批評菲律賓的立場,還指摘背後的「攪局者」【註5】。論述寫到敵國的黨媒上,可見事關重大,不得不傾盡全力攻防。問題是,仲裁公布之前,世界上不少國家的一般人,平日不會對源於亞洲南海的紛爭很關注,但仲裁一公布,媒體頭條全都是斗大字講「中國全輸」,再加一幅南海九段線的圖表,上面那條霸氣十足、幾乎囊括整個南海的紅線,不把看者嚇個半死就很稀奇;因此,中國不僅是仲裁輸了,連最廣泛的公關也輸了。
這就壞事了,因為中國在渚碧礁(Subi Reef)和美濟礁(Mischief Reef)都建有機場,起碼已經半軍事化。仲裁未出台之前,美軍機艦在此二礁附近巡航,但不入其12海里的領海範圍(不代表美國承認二礁主權屬於中國,只表示美國認知該處有主權爭議);如今裁決的結果說,這兩個島礁都是低潮高地,不享有任何海洋權益,特別是沒有領海。美國先前說過,美軍(世界警察!)會在任何海洋法許可的地區巡邏,現在按裁判結果,這應該包括渚碧礁和美濟礁12海里以內的海域了;但中國方面不承認這個裁判,於是產生一個十分危險的「game of chicken」博弈:兩方對峙誰先服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