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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共時性 [打印本頁]

作者: goldenma    時間: 2017-3-29 23:10
標題: 共時性
共時性其實是對神秘現象的一種解釋。例如,你正在想自己的朋友,朋友就來了;或者你夢見一些事,後來就聽說,就在你做夢的同時,就發現了這些事;等等諸如此類的所謂的神秘現象。你會怎麼來解釋呢?大家通常會用“巧合”來解釋這些現象。不過有一個人卻提出了自己對這些現象不同的理解,這個人就是瑞士籍精神分析學家榮格。

1930年榮格首先使用“共時性(Synchronicity)”一詞來對這些超自然的現象進行描述。促使他對這些現象進行關注的原因是因為榮格發現在其一生中發生相當多“有意義的巧合”事件,用“巧合”來解釋往往不能令人信服。尤其是如果一個人一生中多次經歷類似的巧合時,這種概率解釋就更加缺乏說服力了。榮格本人的經歷使得他無法接受這種巧合論的解釋。他曾寫道:“眾多事情難以預料地湊合在一起,使得視概率為一決定性的因素之觀點,很難成立。”這使得他一直尋求一個理論性的概念來說明這種超自然現象。於是他用“共時性(Synchronicity)”來描述這種心理狀態與客觀事件間的非因果關係。

所謂因果關係,是我們平常的思維定式,既是說一件事的發生是有原因有結果的,比如我在這裡寫這篇文章這件事,原因是我希望大家能看到,結果是大家看到了,這就是一個簡單的因果關係。更簡單的說因果關係是描述了事件的前後聯繫。

而榮格提出的共時性原則卻是非因果關係的,認為是無因無果,是一種平行的關係,簡單說是對眾多事件間無因果關聯的一種處理。

1952年榮格在《論共時性(On Synchronicity)》一文中詳細定義其所要處理的概念,並簡述“共時性”這個概念所觸及到的事實:

正如字源學所示,這個語彙與時間有關,說得更確切些,與同時呈現(simultaneity)的性質有關。如果不用同時呈現此一詞語,我們也可以使用兩三種事件以上“有意義的巧合(meaningful coincidence)”,此種概念顯示的絕不只是概率的問題。

他認為共時性是一種巧合現象,並不局限于心理的領域,可以從“心靈母體內部”與“我們外在世界”,甚或同時從這兩方面跨越進入意識狀態。當兩者同時發生時便稱為“共時性”現象。他使用synchronicity這個字,屬名詞,指一種品質,與形容詞synchronous有很大的區別。包括三個範疇:
1.產生於現在,內心事情與外界事情同時發生,例如實際事情與夢中事情相似。

2.擴大我們與世界的關係,而找到更廣大的意義。

3.人在內心尋找意義,如預言等等。

若是以一般心理學角度來看,同時性在榮格的概念中是一個最抽象、最難以捉摸的概念。榮格把同時性描述為“兩種或兩種以上事件的意味深長的巧合(meaningful coincidence),其中包含著某種並非意外的或然性東西”。事件之間的聯繫不是因果律的結果,而是另一種榮格稱之為非因果性聯繫的原則(acausal connecting principle),其決定性因素是意義,是來自個人的主觀經驗:各種事件以意味深長的方式聯繫起來,即內心世界與外部世界的活動之間、無形與有形之間、精神世界與物質世界之間的聯繫。而非只是巧合。

這種結合只有在沒有自我意識介入的時刻才能發生。它不是在精神的無意識中孕育,而似乎走出精神本身秘密設計。這些比率或大或小的同時性活動,發生在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中,但正如夢一樣,如果不注意識別它們,它們就仍然是無意義的。

那麼,什麼樣的事件可以稱為共時性事件呢?榮格認為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下,心境以及與之相符合的外在事件(多少是同時發生的),兩者相互巧合。但巧合的外在事件是在觀察者知覺的領域之外發生,而且只能在事後驗證。另一種情況下,心境以及與之雖相符合、但卻尚未存在的未來事件相互巧合,這種事件隔著一段時間的距離,而且同樣地也只能在事後驗證。

其次,榮格強調指出共時性事件與觀察者的心境很有關係。他認為,這種事件往往在觀察者對其觀察物件有一種強烈的參與情感時發生。就是說,共時性事件的發生意味著:客觀的諸事件彼此之間,以及它們與觀察者主觀的心理狀態間,有一特殊的互相依存的關係。正是由此出發,榮格對《易經》占卜的合理性做出自己的解釋。他認為,易經占卜時,在問者的心態及解答的卦爻間,有種同時性的符應。而為了使同時性事件出現,那麼就需要占卜者投擲硬幣或者區分蓍草時,要想定它一定會存在于某一現成的情境當中,並認定卦爻辭確實可以呈顯他心靈的狀態。在這裡,我們看到了榮格對“心誠則靈”的一種解說。

榮格在發展他的共時性概念時,把它與現代理論物理學的一些發現聯繫起來。從理論物理學中我們已經得知:因果性和預測在微觀物理世界中已不再真確。他得出結論:“在微觀物理學和他的深層心理學之間有一個共同的背景。”同時,榮格回顧中國古代哲學,認識到共時性和不可名狀的“道”這一觀念之間的對應。

事實上,正是《易經》及其方法對榮格的共時性概念的發展起了主要的推動作用,榮格就曾親自試驗過《易經》的方法。事實上理性科學與直觀哲學這兩種看來似乎是對立的構想決不是互相矛盾的。按照榮格的看法,《易經》是一種意識和無意識交流的儀式,它通過“數”的組合而成的卦相來顯示無意識所給予的暗示。數在所有的文明中都曾被認為具有神秘的屬性。
卡普拉(Fritjof Capra)在他的著作《物理學之道(The Tao of Physics)》中談到這一點,並論證說,在現代物理學和東方神仙主義之間存在著密切的相似性。理論物理學的發現揭示了宇宙是一個和諧統一的過程,是相互聯繫的元素所組成的動力網。這正是佛教與道教哲學的根本思想。

榮格認為共時性事件旨在“一切存在形式之間的深刻和諧”。因此,一旦體驗到這種和諧,它就變成一種巨大的力量,給予個人一種超越時空的意識。

榮格的意識與無意識系統與中國的陰陽思想有令人難以置信的對應關係。集體無意識對應於無極,也就是完全未分化的狀態,在這一狀態中,時間與空間尚未出現;而個體無意識則對應于陰;個體意識則對應于陽;無意識和意識合而為太極。而榮格所說的人的外在和內在世界的同一性與中國哲學中的“天人合一”沒有任何區別。

在中國思想中,無意識(陰)和意識(陽)間沒有出現像西方的極大的二元分裂,而是兩者互相糾纏與衝突又互相包容,正像太極圖所顯示的那樣。因此在此理論基礎上,榮格的共時性亦即是陰陽兩種內涵的同時呈現,並非無意義的巧合。例如我們在街上走路,突然想起某位朋友,結果在轉個彎時就遇到這位朋友,正是古人所言“說曹操,曹操到”的情境,這是榮格的共時性表徵,具有我們意識裡不知的意義。

最後,需指出的是共時性事件作為時空中的契合,蘊含著更多的意義。甚至可以說決定性的因素正是意義,是來自個人的主觀經驗:各種事件以意味深長的方式聯繫起來,即內心世界與外部世界的活動之間、無形與有形之間、精神世界與物質世界之間的聯繫。正是從意義角度出發,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共時性事件在不同人的經歷中出現或多或少。事實上,共時性事件並不偏愛某個人,而是發生在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中,但正如夢一樣,如果不注意識別它們,它們就仍然是無意義的。對於許多人而言,眾多的有意義的巧合雖然發生過,但卻由於他們缺乏敏銳覺察力而使它們從自己的身邊溜走了。

除此外,榮格還提出,同步事件似乎是一種內容更為廣泛的,他稱之為“非因果關係的有序狀態”自然法則中的一個特例。他認為,“非因果關係的有序狀態”這種程式是經常存在並有規律地出現的,而同步事件則是“即時的創造行為,是一種存在于一切永恆中、不時重複其自身的、而且不可從任何已知先例中推論出來的模式的持續創造。”

通過以上幾點簡要說明,我們看到的與其說是是對這類神秘現象的解釋,不如說是對此類現象的一種認可性的描述。正如榮格自己承認的那樣“共時性這一詞語其實一無解釋,它只陳述了一有意義的巧合之興起,就其本身而言,此種巧合之發生可說是偶然的,但它既然如此不可能,我們最好設想它是立足於某種法則,或是奠基在經驗世界的某些性質上面。然而在平行的事件間,卻發覺不到因果聯結的痕跡,這正是它們所以具有概然性質的原因所在。在它們之間唯一可以認定,也唯一可以展示出來的環扣,是一種共同的意義,也就是種等價的性質。古老的符應觀即建立在這種聯結的經驗上面。”那麼,共時性事件何以會發生或者說應如何解釋這類現象呢?榮格及其追隨者對此做過謹慎的推測。

從分析心理學角度出發,榮格把共時性與自己的原型概念聯繫起來。他認為原型可以在一個人內心中獲得心理的表現,與此同時,它也可以在外部世界中獲得物理的表現。當原型被啟動,它就展現出一個心理活力的方面,並出現在一個共時性事件中。或許我們可以認為,當物質和心靈二者契合于一個共時性事件中時,就意味著原型進行了一次自我表白或自我實現吧。

另一方面,在發展共時性概念時,榮格又把它與現代理論物理學的一些發現聯繫起來。他說:“我從肯定方面將它視為一種來自終極的非因果性、來自質子新生的創造性行為。”同時,他還注意到現代物理學揭示出宇宙是一個和諧統一的過程,是相互聯繫的元素所組成的動力網。而這與他所認為的,共時性事件旨在“一切存在形式之間的深刻和諧”的觀念是一致的。

按照榮格與他的追隨者的看法,共時性原理――這個從符應、感通、與和諧等荒廢的概念中脫胎而成的現代詞語--的提出一方面可使心靈感應、特異功能以及其它形式的令人困惑的超常經驗獲得某種解釋,另一方面可能會為物理學、生物學等自然科學的研究開闢出一條新的道路。確實,如果共時性原理可以成立的話,我們人類建構知識的基本設定因果律即要受到很大的挑戰。這將意味著,除了用因果性來說明的世界的秩序外,在宇宙中還存在著另一種秩序。其影響無疑將會是深遠的。

不過,正如人們可以預料的那樣,榮格共時性概念的提出在當時的科學界引起很大的震動。但他所獲得的卻不是讚揚,事實上他遭到了超乎尋常的批評,科學家對共時性的提出感到憤慨。榮格的大膽涉獵,使他招致種種非議,被指責為神秘主義者。針對這種指責,我們有必要為榮格辯白幾句。首先,我們有必要指出一點:共時性現象很早就給榮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他卻是在多年之後才給出了自己的解釋。這可以證明他對此所持的態度是極其謹慎的。其次,榮格深信“人類自我或曰人類靈魂的某一部分,不受制於時間和空間的法則”,這一信念使得他相信非因果性原則的存在是完全可能的。最後,更為重要的一點在於,就方法論而言,榮格正如他本人所宣稱的:他是一個地道的經驗主義者。他所看得重的是經驗、事實,而把理論看作是說明事實或經驗的一種有效方式。如果一種已有理論不能對事實(尤其是他本人所經歷的)給以可信的解釋,他就會試圖尋找新的可信的理論。正是由於自己生活中神秘現象的反復出現,並且無法用因果性原則加以解釋,這才促使他發展出自己的共時性原則。可以說,只有當我們把他定位於一位“開通的經驗主義者”時,我們才會找到理解他之探索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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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正確的應用威力之點,你將感覺到藉由你與肉身的交會,非實質的能量被轉譯成有效的個人力量。


作者: bcyeung    時間: 2017-3-30 08:22
生 活 有 兩 種 需 求 : 一 是 物 質 享 受 , 一 是 精 神 思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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