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5間公司包括:披思埃香港有限公司(PCA Xiang Gang Limited)、大名額有限公司(Damineh Optic Limited)、China 49 Group Co. Limited、Taiwan Be Charm Trading Co., Limited 及 Black Drop Intl Co., Limited。根據財政部披露,這5間公司均在香港註冊,地址相同,位於火炭山尾街宇宙工業中心內的同一個單位。
財政部又表示,哈希米又透過兩名中國公民:宋晶(Song Jing)及顏素炫,控制另外2間香港公司,兩人協助哈希米開設銀行賬戶,其中顏素炫代表哈希米,購買美國製軍民兩用產品運往伊朗。該2間公司,與上述5間公司一樣,以同一地址登記,位於港島灣仔駱克道的一個單位,分別為:Victory Somo Group (HK) Limited 及 Yummy Be Charm Trading(HK)Limited。根據財政部披露,兩間公司並由宋晶持有。
美國財政部表示,按總統行政命令「E.O. 13224」即日起制裁哈希米、顏素炫、宋晶及上述7間香港公司,這些個人及實體涉及參與恐怖活動,故凍結他們所有在美國的財產,以及凍結任何由他們或與他人直接或間接擁有而被制裁者佔50%或以上的資產。財政部轄下的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主任安德烈亞·加奇(Andrea M. Gacki)表示,「美國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打擊為真主黨和IRGC-QF提供財政支援的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