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涉貪案今第18天在高院聆訊,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指郭炳江及郭炳聯給「甜頭」予許,作為對方利用職權提供好處。
控方指許仕仁一直過奢華生活,他名下有14個銀行戶口,25張信用卡,許在06至07年擔任政務司司長全年收入,不足以支付他的花費。
控方指許每日提款10萬元,在港麗酒店晚餐3萬2千元、買馬名為「有聲有色」、買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