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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以權謀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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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okawah
時間:
2014-8-7 15:55
標題:
「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以權謀私。
林嘉芬的「上手」業主,於2008年曾申請於該地皮,興建總樓面積5200方呎的4幢兩層高村屋,但在署方反對下,申請三度延期、歷時一年,並要將面積減至3480方呎才獲批。
不過,同一幅土皮,當林嘉芬買入後,今年向署方申請將建屋面積由3480方呎擴大至7840方呎,卻輕鬆獲批。
林嘉芬更被揭發,政府兩年前公佈檢討元朗錦田南及八鄉周邊土地用途兩個月後,與丈夫聯名斥資1,880萬元,買入發展範圍毗鄰一幅逾8萬平方呎農地。今年4月,政府再公佈錦田南將發展新市鎮,林嘉芬其後成功向城規會申請將土地可建樓面擴大逾倍,賬面獲利約5,000萬元。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0807/5277076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807/18824618
繼揭發「新界地政一姐」、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於錦田囤地後,《明報》今日再指地政總署處理該幅地皮建屋申請時雙重標準。報道指林嘉芬的「上手」業主,於2008年曾申請於該地皮,興建總樓面積5200方呎的4幢兩層高村屋,但在署方反對下,申請三度延期、歷時一年,並要將面積減至3480方呎才獲批。不過,同一幅土皮,當林嘉芬買入後,今年向署方申請將建屋面積由3480方呎擴大至7840方呎,卻輕鬆獲批。
此外,報道又指林嘉芬於14年前擔任署方高級產業測量師時,與同屬測量師的丈夫開設私人測量師行,卻未有向署方申報。《明報》指林嘉芬認為有關公司業務,並沒有涉及署方工作範疇,因此不涉及利益衝突。地署發言人回應則指,林嘉芬開設測量師行,可能令人聯想到與地署的工作有關,認為她主動申報會較為穩妥。
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被揭發,政府兩年前公佈檢討元朗錦田南及八鄉周邊土地用途兩個月後,與丈夫聯名斥資1,880萬元,買入發展範圍毗鄰一幅逾8萬平方呎農地。今年4月,政府再公佈錦田南將發展新市鎮,林嘉芬其後成功向城規會申請將土地可建樓面擴大逾倍,賬面獲利約5,000萬元。
作者:
soho888
時間:
2014-8-8 13:16
做官=好過搶
作者:
Alexng
時間:
2014-8-8 23:51
廉處要做嘢啦
作者:
panic_lau
時間:
2014-8-11 11:17
作者:
wookawah
時間:
2014-8-11 11:45
買賣先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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