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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原居民因政府工程提出遷移墳墓、金塔和神龕費和補償工程 [打印本頁]

作者: cwcheung24    時間: 2015-6-10 15:35
標題: 原居民因政府工程提出遷移墳墓、金塔和神龕費和補償工程
有甲龍村居民以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的工程破壞風水為由,向政府申索補償,而政府為了工程能順利開展,並顧及居民的憂慮,正考慮有關要求。關於處理居民聲稱與風水有關的補償申索,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高鐵的工程而言,當局收到居民聲稱與風水有關的每宗索償的詳細聲稱影響及要求為何;當局有否就有關的聲稱影響進行任何評估;若有,評估為何;若沒有,原因為何;哪些申索已獲當局原則上同意跟進,原因為何,相關的公眾諮詢時間表為何;

(二)二○○七年至今,當局共收到多少宗涉及居民聲稱與風水有關的補償申索,並按補償類別(即搬遷墓地津貼、躉符津貼、興建或翻新村公所、興建或修葺牌樓或塔、興建或修葺寺廟、神殿或宗族墓地、興建或翻新避雨亭、興建或擴建道路設施及綠化園景工程和其他)列出分項數字;當中已批准了多少宗和涉及多少款項,如有涉及委聘風水師傅,費用多少;由哪些政府部門支出有關款項;不批准的有多少宗,理由為何;有多少宗仍在處理,以及涉及甚麼類別;及

(三)當局考慮居民聲稱與風水有關的補償申索時,有否任何準則及指引,例如會否考慮政府工程帶來的負面影響與申索要求的關係(包括委聘風水師作出鑑證)、會否就津貼及提供或改善社區設施的工程費用設定上限,及補償工程會否涉及收地;若沒有準則及指引,會否研究設立相關審批制度;若有準則及指引,有否任何指引防止申索人涉及利益衝突;補償工程是否需要進行公開投標、有否限制申索人競投,以及會否設有公眾諮詢程序;若有,程序為何,以及有否指引防止居民借風水為名斂財?

答覆:

主席:

  概括而言,居民因政府工程開展而提出聲稱與風水有關的申索,可分為躉符費、遷移墳墓、金塔和神龕費和補償工程。有關躉符費和遷移墳墓、金塔和神龕的申索會由受政府工程影響的原居民鄉村提出。申索人須提供資料,說明其鄉村如何受有關工程所影響,以及其影響程度,以支持其申索。自一九六○年起,政府工程若涉及新界收地及清拆行動,當局會在施工前按申索人提出的申索,向受影響的原居民鄉村發放躉符費用。支付這項費用的目的,是為了維持與村民的和睦關係,加快工程進度。另外,如新界原居村民及本地漁民的墳墓、金塔和供村民拜祭的神龕因工務工程影響而須遷移,政府會考慮發放特惠津貼。

  至於有關補償工程的申索,情況並不普遍。一般來說,工務部門於推展工程時,均會盡量減少工程對周遭環境的影響。然而,無論是於市區或在鄉郊,當工程無可避免地對周遭環境,市民及商戶做成負面影響或構成不便時,為了回應市民的關注及維持與市民的和睦關係,並使工程能順利開展,工務部門會本着以人為本精神,按情況提供或改善一些現有社區設施,如牌樓、綠化、重鋪地面工程等作為補償,以紓緩工程對周遭環境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雖然居民有時會認為這些補償工程是和風水有關,但事實上,風水並非部門考慮的因素。過去這類工程數目並不多。隨着高鐵進入施工期,而大量工程亦將於新界鄉郊進行,近期便有較多這類工程的申索及討論,並與補償風水拉上關係。我們必須指出,風水非我們考慮這些工程的因素,而是以體恤居民憂慮和減低工程對周遭環境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為出發點。

  就黃議員提出的三個部分問題,我回覆如下:

(一)就高鐵工程而言,當局至今共收到十七宗居民聲稱與風水有關的補償申索,當中十五宗要求躉符費,十四宗要求進行補償工程。躉符費會由地政總署根據現有既定機制處理及跟進。

  至於補償工程的申索,包括在各受影響鄉村重設村公所暨祭祀大廳、興建牌樓╱塔╱村公所暨祭祀大廳、修葺寺廟╱牌樓╱神殿╱宗族墓地、擴闊現有行人橋等三十多項。為處理這些補償工程個案,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處理這些個案,成員主要包括地政總署、相關的民政事務處及負責高鐵工程項目的路政署。如基於初步資料,該小組認為有關要求可能有助回應居民的憂慮及紓緩工程帶來的負面影響而原則上同意作出跟進,路政署會作進一步研究和評估,並會諮詢其他相關部門,以確定補償工程的可行性及影響。在確定補償工程的可行性後,路政署會張貼告示諮詢附近村民的意見,評估補償工程會否對附近社區帶來好處或改善。待所有評估完成後,路政署會向小組匯報並最後決定是否推展有關的補償工程。

  如上文指出,十七宗聲稱與風水有關的補償申索中,十四宗均有要求進行補償工程。跨部門工作小組正跟進該十四宗與工程有關的申索。按初部資料,這些申請涉及的鄉村皆與高鐵工程走線距離相近。由於有關工程仍在早期評估及研究中,因此尚未有具體的公眾諮詢時間表。

  以甲龍村原居民代表提出要求擴闊一條現有行人橋為例,雖然項目獲得上述小組原則上同意可跟進,路政署仍須諮詢其他有關部門(例如漁農自然護理署、水務署及環境保護署)以確定其可行性。在確定其可行性後,才會張貼告示諮詢附近村民的意見,評估這項工程會否對甲龍村及附近社區帶來好處或改善。在評估完成後,才會最後決定是否推展有關的補償工程。

(二)除高鐵外,自二○○七年至今年十一月底,當局共收到涉及居民聲稱與風水有關的六十六宗躉符費及兩宗搬遷墳墓、金塔和神龕費的補償申索。就上述躉符費申索,當中已批出五十九宗,涉及約一百二十四萬元。除已批出的五十九宗外,另外四宗仍在處理中,而其他三宗申索並未獲接受。就搬遷墳墓、金塔和神龕費而言,當中一宗已批出,涉及約二萬元。而餘下一宗申索並未獲接受。

  就躉符費用的申索而言,所有支付躉符費的要求,均須有充分理由,申請者須提交一份分項列明躉符法事各項開支的清單,以供當局考慮。常見的開支項目包括委聘風水師傅和躉符師傅、購買香燭冥鏹、儀式所用的食物等。當局決定發放躉符費的最終款額時,會考慮有關要求與過往類似要求相比是否合理、工程與聲稱風水受影響的村落或地點的距離、村落的大小和人口等因素,亦會徵詢相關地區的民政事務專員的意見。有關費用的審批亦有所規範,每一條鄉村只可就每個工務工程提出一次申索。每宗金額不超過二萬元的要求由所屬地區的地政專員審批;支付款項介乎二萬零一至三萬元的個案由地政總署署長審批;超過三萬元的要求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審批。而於儀式完竣之後,有關村代表需向地政處呈交一份進行躉符儀式的開支帳目表,以供存檔。

  至於因工務工程影響而需遷移新界原居村民及本地漁民的墳墓和金塔或須遷移由村民所建造和拜祭的神龕,政府會考慮發放特惠津貼。有關特惠津貼會根據各標準津貼率進行評估並會參考受影響墳墓和神龕的種類、大小和建造材料等因素。

  另外,自二○○七年至今年十一月底,當局只收到一宗居民聲稱與風水有關的興建牌樓的補償申索。該項申索因未能就地區帶來的好處提供足夠的理由和支持,最後被當局否決。

(三)就居民聲稱與風水有關的補償申索,若屬躉符費用及遷移墳墓、金塔和神龕費用的申索,我在第二部分的答覆已詳細說明現行的審批機制。

  至於居民要求聲稱與風水有關的工程方面,過往這類申索並不普遍。除高鐵外,自二○○七年至今年十一月底,當局只收到一宗居民要求興建牌樓的補償申索。因此,現時的做法是由相關部門按工程的個別情況考慮。如上文所指,當工務工程展開時,有時難免會對周遭社區構成影響及不便,因此,在規劃工務工程時,我們均着重保護社區環境、綠化、文化歷史方面的質素,並會盡量重置受影響的社區設施,務求減少工程對社區的影響。無論是於市區或鄉郊展開工務工程時,亦依從上述準則進行。過程中會按需要聯同相關的政府部門,例如負責工程的部門和有關地區的民政事務處,與地區人士詳細商討細節。

  鑑於高鐵項目帶來相當數量的申索,以及社會人士對這些補償工程的關注,發展局工務科打算制定原則和程序供部門參考。制定中的原則和程序將包括適用範圍、考慮因素、審批基礎、工程管理及招標程序等,並藉此提高運作透明度。但具體細節仍須按個別工程的情況作調校。

  總的來說,對居民聲稱與風水有關的補償申索,即躉符費用、遷移墳墓、金塔和神龕費用,以及居民要求聲稱與風水有關的補償工程這三類別,我們均有相應機制處理及監管,並不會出現有人借風水為名而斂財的情況。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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