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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腦筋急轉彎(宗教題)2015-8-10 [打印本頁]

作者: 容燥兒    時間: 2015-8-10 19:20
標題: 腦筋急轉彎(宗教題)2015-8-10
本帖最後由 容燥兒 於 2015-8-10 21:01 編輯

2000年周星馳果套少林足球,結尾講到少林功夫。
揚威海外同全世界。

今次問題同以上有關係。

就係現今中國少林的腐化情況,比人完全睇到哂。
好嘅唔靈醜嘅靈。
而且其他寺廟都有咁㗎情況。
宜家就比唔係鹹魚的各網友。

講出你哋的想法,點樣先可以改善,
作出咩政策,先可以將國內大大小小寺廟。
從回正軌呢?

郭博士將於今星期四(2015-8-13)節目,
和大家交流。




作者: bingo23    時間: 2015-8-10 19:44
中國佛廟問題關於錢及性
政府財政支配佛廟財政,收政府錢的佛廟要有政策限制和尚不可掂錢。
和尚官方註冊制度,官方驗明和尚的背景,不合佛陀規定取消和尚資格。若和尚犯色界,即有官方的監察委員會作出懲罰。
作者: bingo23    時間: 2015-8-10 19:46
地方政府取消用佛廟作為旅遊觀光景點去榨取財政收入,使佛門地得潔淨。
作者: bingo23    時間: 2015-8-10 19:50
香港政府旅遊局應取消用天壇大佛作為賣弄及吸引遊客,以免令寶蓮寺的和尚有分別心及傲慢心,犯了販賣如來之罪。香港咁樣就可向國內有示範作用,突顯一國兩制特色。
作者: CalvinKan2013    時間: 2015-8-10 20:21
嚴禁收費及收捐款,所有出家人必須跟佛陀一樣要化緣為生。
作者: cwcheung24    時間: 2015-8-10 20:51
本帖最後由 cwcheung24 於 2015-8-12 01:02 編輯

1.改革

將所有僧人國有化。勒令舊有僧人想繼續出家者, 每人都要經過佛學考試,考試題目分為三大系統, 或者三份試卷.


1.1    第一: 漢傳佛教系統, 考試題目由台灣漢傳佛教代表編製, 並由台灣漢傳佛教僧人擔任主考官, 考試地點在台灣進行. 通過漢傳佛教系統成為僧侶的考生將可認證成為國家僧侶, 並獲發僧人身份證一張, 證上註明該僧侶傳承為漢傳佛教系統, 每名僧人並可獲發台胞證, 成為台灣居民.

1.2    第二: 密法佛教系統, 考試題目由不丹密教代表編製, 並由這兩個國家的密教代表作為主考官, 考試地點定在不丹境內. 由於避免和西藏喇嘛混淆, 通過密教考試的考生只獲發僧人身份證一張, 證上註明僧人傳承為密法系統,不會成為喇嘛. 每名僧人並自動入藉不丹, 成為當地公民.

1.3    第三: 上座部佛教系統, 考試題目由斯里蘭卡及緬甸上座部長老發出,上座部長老為主考官,考試地點為緬甸或斯里蘭卡。考試合格者將獲國家認証佛教僧人資格。所有上座部系統的"國家僧侶"將獲發緬甸或斯里蘭卡籍。
1.4      所有國家認證僧侶, 不論他出自三個系統中任何一個, 都需要歸化為考試地點公民. 而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這樣所有國家認證僧侶變相失去了中國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 這樣做是防止僧侶們在中國直接從事和政治有關的活動:首先, 國家僧侶在加入中國共產黨時會比較困難, 當然從歷史上我們都知道中國共產黨有外籍黨員, 但中國自1956年後規定中國共產黨員必須為中國公民. (對於漢傳佛教系統的僧侶, 由於他們歸化的是”台灣藉”, 所以比較尷尬,但對於持有台胞証而順利加入中國共產黨的機會相對較微, 所以可以忽略.)

1.5 所有在中國居留的國家認證僧侶會獲發一張特別的僧人身份証, 這張臨時身份証需要每三年續一次期.僧侶在中國只是以類似遊客的身份居留, 他們在中國不能尋找工作職位,亦不能擔任何公司, 機構, 學校,慈善團體, 政府部門, 個人等等的顧問以賺取酬勞.

1.6 在新令頒佈前己出家僧人可免費進行考試.

1.7 其他不及格者可考慮還俗,或以修行人或工作人員身份繼續留在寺院。從此全中國寺院在法律上再沒有資格替任何人出家,在寺院工作或修行的未獲"國家僧侶"資格的人在法律上也沒有僧人的地位,只可稱為修行人或居士。

1.8 中央政府應將獲"國家僧侶"的出家人名單在網上發布。

2. 三大系統:

國家認證僧

2.新出家僧侶考試

有志成為國家僧侶的公民,須參加考試,費用定為每次一千萬人民幣,保證所有考生均為財務穩健之人,専心梵志。考試不及者會被全數退還一千萬考試費用,防止考試機構賣官鬻爵。

為防考試舞弊,政府不可以參與考試輪選過程。但可派員監測。

3.國家僧侶的日常開銷及如何防止貪腐

3·1每個考試合格僧人,僧團都會為他發行一千萬元三年期債券,由中央政府包銷,假設空海大師在2015年考獲國家認證僧人資格,僧團立即為他發行"僧人債券",發債所得款項一千萬元撥入僧團作為空海大師的"出家保證金"及作為其未來三年的日常開銷。而這種僧人債不同於傳統債券,是沒有年息的,甚至是負利率的,所以可視為一般大眾對僧侶的供養。

而該債劵有一附帶條款,就是假設空海大師在債券到期前決定還俗,空海大師可取回該一千萬元考試費用,但代價是已還俗空海大師若想重新出家時須再繳付一千萬元的考試費用。

3.2 僧團所發債券不得超過"國家認證僧侶"人數上限。

3·3 僧侶的日常開支應以電子貨幣形式繳付,僧侶會獲發一張類似八達通的僧侶通,每日消費上限一千元丶每月上限一萬元丶每年上限十萬元。

3.4 由於僧侶在中國不擁有公民地位, 不能在中國尋找工作職位,所以僧侶通就成為了僧侶日常生活支出的來源.


4.定期評核

國家認證僧侶須每三年接受評核,而接受評核的資格是該僧人戶口結餘不能少於九百七十萬的僧人債券,結餘太少的僧侶須交待款項的去處及過去三年的日常開銷,合理者才可獲準評核。完成評核的考生可續三年僧侶身份,而中央政府亦會為該僧人發新的三年期僧人債券,直到下一次評核,而舊的債卷因三年到期而被註銷, 不會累積在下一期的三年期債劵之內。


5· 法律保障與制約

5·1
法例應規定僧侶不可加入任何政黨或收受政治損獻,供養僧侶者可購買政府發行的僧人債券。

5·2
僧侶不得營運丶擁有或身為任何寺院丶慈善團體丶社團丶公司丶學校丶醫院等機構的持牌或負責人。但可作為義務顧問為該團體出某獻策。

5·3
若僧侶涉及刑事案件,需上庭應訊或服刑,調查及排期聆訊期間要先暫時恢復其俗家人身份。待案件完結後再經僧團決定是否恢復出家人身份。

5·4
國家認證僧侶在位期間會獲發全新的公民身份,他將不能以僧侶身份承繼或管理任何其他公民包括父母丶子女丶配偶丶前僱主及其他人的財產。

6· 國家僧侶與在家人的法律關係

6·1 由於僧侶身份特殊,且在宗教意義上斷絕了一切俗世事務,所以國家僧侶在法律上不能受僱於任何公司丶學校丶慈善團體或公共機構。或以自僱人仕形式賺取酬勞。

6·2 法律應規定僧侶不得開設或委託其他個人丶公司或機構開設任何銀行丶投資及賭博戶口。

6·3 俗家人對僧侶或僧團的供養應以購買債券形式進行。而國家文化部為中國境內唯一合法發行及銷售機構,僧人債券以實名制方法證記出售,面額分為$108元丶$1080元及$10800三種,所有僧人債券均不得轉售丶拍賣及作為抵押用途。

6·4 將"依靠僧侶為生或賺取酬勞"刑事化。

7· 僧侶與寺院

7·1 全國所有寺院均為國家文化部管核,任何人, 包括國家僧侶都不得以私人名義或委托他人開設丶營運任何寺院丶佛堂丶禪修中心丶靈修中心丶廟宇丶靈堂和祠堂等涉及宗教儀式的處所。

7·2 全國所有寺院的興建丶維修丶擴建丶裝飾均由國家文化部負責。任何對寺院的結構改動或擴建須經國家文化部批準。任何公司, 私人機構, 公營機構, 政府部門, 政黨, 個人,社團, 慈善機構, 學校,酒店等都不得直接向任何寺院作出捐贈, 協助擴建(不論是有償或無償)。

7.3 由於"僧人債券"非中國合法流通貨幣,並且以實名制向中央政府認購. 任何人, 包括國家僧侶不得以"僧人債卷"作為消費, 繳付, 轉贈, 作為報酬,炒賣, 抵押或其他相關及類似用途. 否則需要負上刑事責任.   

8宗教儀式

8·1任何國家僧侶將不能以個人名義替任何人進行超渡丶入儉丶法事丶打齋丶剃渡丶祈福及任何類似宗教儀式以賺取酬勞或收受回佣丶禮物或服務。任何個人丶公司丶機構丶團體或法團若打算安排國家僧侶進行任何宗教儀式,須向國家文化部申請,再由文化部委派僧人進行儀式。唯國家文化部擁有最終決定權,申請人及申請機構不得指定任何特定個別僧侶進行宗教儀式,但可因應活動類別及性質選擇漢傳丶密教及上座部三大傳承中的其中一種進行儀式。

8·2 儀式所用任何道具,法器須事先經國家文化部檢核,以確保附合法教傳統及戒律。

9國家僧侶的商業法例

9·1 任何國家僧侶的俏象丶法號均不得用作註冊商標丶專利以及用作商業證記丶廣告及冠名贊助人。

9·2 任何個人丶公司丶機構丶團體丶學校若打算將國家僧侶之法號,及令人聯想到該僧侶之法號作為任何建築物丶街道丶設施等之命名。須向國家文化部申請。


作者: 吳岩鷲    時間: 2015-8-10 21:53
阻人衣食,尤如殺人父母.
唔比人上香,重慘個拜神唔見隻雞.
夾硬黎,佢班(高僧)一定反枱.
所以宜緩不宜急.

難得我地祖國,果種國民教育,
教得非常之好,

首先要從新一代著手教育.
開一科,世界佛教認識.
年年都會教,由小學一年班 教到 高中三年級都教,

內容係教由泰國.,日本.至斯里蘭卡等等各國的佛教生活同儀式.
教埋精神同哲學等等基本認識.
偏偏就係唔講中國果套.

先同舊一代作個斷層先.
小朋友大左就會發現中國廟宇內果套,同佢書上面讀到果套唔同.
向呢度,巳經可以令打後的中國人又認識正統d的佛教.,

又唔會蠢到去入廟添香油比班假和尚先,

作者: 吳岩鷲    時間: 2015-8-10 22:21
另外就係,

應找一個寺廟作試點.
標明不上香,不收錢財,
而這間的試點寺廟,係無僧侶的.

就算有,都係請外地的僧侶,
在此掛單,可能每人都係五至十年不等的任期.


廟入面,會有好多好大的牌坊,.
寫上刻左類似祝褔文的經文.
入去的善信,每人要跪者經文唸七次.

之後入錢到錢箱.

中國人有套,等價交易的模式.
亦有求必應,.
就照樣比求纖.但纖就轉哂
心好事成呀,
莫強求要懂放手,
求自在等等的纖文.

好比返個正确觀念同訊息比善信.
免佢地諗歪左.
作者: WilliamChan    時間: 2015-8-10 23:56
中央需高調承認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為原始佛學正宗,
並外判佛學知識最終解釋權给斯里蘭卡上座部。
這樣等同廢掉少林等寺廟佛教代理人地位, 使班假和尚自動降班。

同時在中央台推廣簡單佛學理論。
(其實就係郭博士祝福文內容)

在陽光下讓人民認識正宗佛學,
又唔使搞神搞鬼, 又可以重建精神文明。

破壞就是重建的最好機會,
希望中央可以立下決心,
成就中國精神文明復興!

作者: panic_lau    時間: 2015-8-11 10:15
所有出家人要登記, 換另一種的身份証/護照, 而此身份/護照証不能開銀行戶口,股票戶口等等.
作者: 賴鎮華    時間: 2015-8-11 12:40
1. 封閉山門一年, 作出整頓, 同掃黃一樣, 嚴禁觀光.
2. 所有僧人須自耕自足. 禁止捐款.
3. 各寺廟主持須輪替往不同寺廟. 禁其結黨營私.
4. 所有僧人須定期赴集中營參加坐禪及斷食考核, 不及格者令其還俗.


作者: WongKamMing    時間: 2015-8-11 12:51
請所有出家人從各大小寺廟遷出,統統搬入中國各大佛學院長駐(包生養死葬),早晚勤修佛法,得道高僧就直接在佛學院開班授徒。

所有寺廟則交由政府接管,擺明車馬作為旅遊景點、文化遺跡,收到的香油錢/入場費全用作佛學院的支出,不夠的話就由政府補貼,如有盈餘,則可作社會慈善用途。

出家人身無分文,四大皆空,自然無女埋身,可專心修行。如有不滿,還俗可也。善信的捐獻又可用來供養三寶,濟世利生。無論出家人或在家人都能各得其所。

作者: Horatio    時間: 2015-8-11 13:49
BAM哂全部宗教, 捉翻哂D假和尚還俗。
佛教徒又叫雞, 基督徒又外國勢力, 回教又恐怖主義, 咩都唔好搞。
作者: minglau    時間: 2015-8-11 14:02
充公所有財産 禁收錢 俾塊地他們自耕自足
作者: yc_ray    時間: 2015-8-11 14:41
中国的情况太特殊,主要係盲毛多。故分两方面进行。
反正都衰開了,就大方衰落去。
趁机會剥佐宗教的外套!將和尚职业化,有粮出。有奖金。
宗教场所变成宗教局或旅游局管核的事业单位。
學鬼佬咁係寺庙到设立心理咨询或者心理治疗的场所。
真喺有烦恼的人,可以去搵d通过心理辅导资格认证的和尚傾下佛偈。
所有服务明码实价收费。

另外一方就着手恢复翻汉传佛教的传播。
唔好因为要经济援助西藏就將西藏文化夸大其词吹晒水。比D喇嘛係到招摇。
同台湾一起整理好南传大藏经。
中央宣传部可以发表文章批判所有伪经。
暂时霖到係咁多。
作者: Wkt    時間: 2015-8-11 21:10
其實只要嚴格依照原始佛法去修行便可解決,例如:僧人要托缽、過午不食、斷食、不可掂錢財等。
作者: wwkin    時間: 2015-8-11 21:40
充公所有寺廟
比和尚二條路還俗或出家
不守具足戒和尚當詐騙處理
在中國找地方重建僧團
定期請出家人到寺廟乞食
作者: chrisX9    時間: 2015-8-11 23:30
首先國家清場,整合全國大小寺院,將香火鼎盛或有代表性留低,人材可留則留,不留就送官究治。

成立委員會,統籌全國佛教內外事務和財政用途,歡迎各界捐助,將所有金錢收入以基金形式運作。

呀爺日後有任何喜慶活動均可請他們祈福祭祀,另配合釋迦文化中心提倡孔儒誠信道德人倫等教育。

再以基金名義扶貧助農辦學在社會上建立正面訊息,上有愛好,下必追從,官民會視之為國法家規。

祝願  明天會更好         
作者: Fungwingsing    時間: 2015-8-12 01:04
本人覺得要得到祖國領導人同意下,建立一間正規的釋迦學說中心,作為榜樣,慢慢來就可以,謝謝!
作者: Yul    時間: 2015-8-12 11:12
建议每个城市直接引入上座部佛教寺庙。
作者: CarmenNg    時間: 2015-8-12 21:12

其實中共對宗教是名為自由,實質操控, 在國內的天主教及基督教要入中共所控制的三自教會才能生存. 那麼佛教能獨善其身嗎? 當然不是. 在習近平反貪腐之前, 有權有勢的宗教官員腐敗不堪, 那些寺廟的主持若不同流合污, 能當主持嗎? 當然不能.

建議那些寺廟只可傳播釋迦牟尼的正統哲理與學文,  禁止燒香拜神, 糾正人民對佛教的觀念, 出家人要依釋迦牟尼所定的律法戒條生活, 使佛教在我國能正本清源.  

而那些欺世盜名的主持及和尚一律嚴懲,以警效尤.

作者: KYL    時間: 2015-8-13 12:49
同意! 根本國內大大小小寺院都是由國家操縱! 已經脫離個人修行太遠, 相信要整頓很困難! 就如貪污一樣! 但根據我了解仍有些寺院是不作佛事, 只作參禪, 例如楊洲高旻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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