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收藏本站|簡體中文

天羅地網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查看: 2279|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立場新聞]_被控襲警美籍銀行律師接受《華郵》專訪

[複製鏈接]

1214

主題

0

好友

4898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9-13 21:10:4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被控襲警美籍銀行律師接受《華郵》專訪
指相信法律但對香港法院不再有信心
13-09-2021
[立場新聞]





美林銀行的美籍律師 Samuel Bickett 被指前年 12 月於銅鑼灣地鐵站,在休班警追截跳閘男子期間,搶奪休班警的警棍,又向他打臉踩腹,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判監 4 個月 2 星期,正等候上訴。



《華盛頓郵報》周末刊出 Bickett 的專訪,指他在收押期間,收到很多不同人士的打氣信,而 Bickett 在閱讀這些信件後認為,自己的案件不僅代表法治的破壞,更代表價值觀的破壞。他說:「我感受到這種巨大負擔,不僅是為了我的上訴,而且為了所有支持我的香港人。」



裁判官林希維在判詞中指,襲警為嚴重罪行,法例有責任保護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免受傷害,故須採取具懲罰性及阻嚇性的刑罰。裁判官認為, Bickett 推撞涉案警員、打他的臉部、以膝蓋跪在他身上,更以腳踩其腹部,上述襲擊較同類案例,包括區諾軒一案更為嚴重;雖案發處並非示威現場,但地鐵站亦屬繁忙地點,被告的施襲行為對公共秩序構成嚴重威脅,有機會影響周遭人士的情緒,引起更大規模的衝突,最終判處即時監禁 4 個月 2 星期。



說法令 Bickett 與其代表律師團震驚, Bickett 說:「因為要犯下該罪,必須真正知道他是一名警察⋯⋯網上還有一段短片,顯示該人稱他不是警察。」 Bickett 在事件中曾以 Are you popo? 來質問涉事警員是否警察,而該警員曾至少一次回應「不 (no) 」。



香港警方的指引規定,警員在執勤或非執勤時,必須表明身份並出示授權證。林希維曾指,不能指望警察作出相應的回應,因為使用俚語 (popo) 來稱呼警察是「不尊重」。



《華盛頓郵報》文章引述佐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的香港法律研究員黎恩灝表示,無警員因與 2019 年社會活動有關的任何行為而被捕、指控或懲罰,法院傾向於「不是將警察視為個人或警察,而是將其視為法律和秩序的象徵」。



37 歲的 Bickett 現時獲准保釋上訴,他在專訪中指這次經歷令他震驚,並表明對香港法院不再有信心,已準備重返監獄。他說:「我將我的整個職業生涯都獻給了法律。我相信法律;但發上在我身上的事,以及我目睹這城市所發生的事,已完全粉碎我這信念。」

來源:
The Washington Post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Archiver|手機版|天羅地網

GMT+8, 2024-11-27 04:57 , Processed in 0.015362 second(s), 19 queries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