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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一真神」與「殊途同歸」
1.怎知基督教的神是獨一真神?
答:我們認為基督教所相信的神,是獨一的真神,因為聖經形容這位神是萬有的創造者。許多科學家尋求萬物的根源,不斷追問,「宇宙的第一因」是什麼?其實答案很清楚,神就是「宇宙萬物的第一因」了,因為神創造了萬物。基督教既然稱創造萬有的「第一因」為神,這樣,在這位神以先,就再沒有任何「前因」了。不然,他就不是「第一因」,而是「第二因」,或「第幾因」了。在邏輯上,萬有的第一因必定是獨一無二的。正如聖經形容這位神說:「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 90:2)意思是說,在未有「時間與空間」之前,神已經存在,因為神就是「時間和空間」的創造者。以基督教給神所下的定義來說,如果一個神明是有開始的、會死亡的、有肉體的、被時空限制的、要輪迴的、有民族或國籍觀念的……,他就不是造物主,而是受造之物而已,他根本上不配稱為神。所以,聖經稱創造天地萬物的神為「大地的主,至高的神」。並且這位神在以賽亞書四十三至四十六章,前後十幾次啟示說:「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知道,除了我以後,沒有別神。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賽45:5-6,43:10-13,44:6-8,45:14,18,21-22,46:9)。也許讀者可以這樣比較,看看世上所有宗教怎樣介紹自己的神,然後決定那一位才是獨一無二的真神。以筆者來說,我從未見過任何一種宗教,介紹自己的神,像聖經這樣介紹的。因為聖經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11:33-36)
2.其他宗教是否與基督教殊途同歸?
答:許多人以為,各種宗教都不外「勸人向善」,因此各種宗教都是「殊途同歸」。這種見解全屬猜測,以偏蓋全。我們不能這麼簡單,以為只要有「導人向善」的成份,就必定是「殊途同歸」。讓我來仔細分析這句話的邏輯對不對吧。首先,不同宗教就是「殊途」,這一點確實如此。但各種不同的宗教是否真的「導人向善」呢?答案是未必。因為有導人向惡的「邪教」,他們並不是導人向善。至於一般有「導人向善」成份的宗教,也有向善程度的分別。有的只能說,有少許導人向善的成份,有的只是導人向「低等善」而已。我們認為,要導人向「至善」的,才能算為真宗教。再者,倘若有兩個宗教是導人向「至善」的,那只能說,他們「在大方向上相同」,他們能否「同歸」,這一點還未證實。因為方向同,而途徑不同,未必達到同一目的地,這是人人都明白的常理。再進一步來說,各宗教自己認為,「向善」並不是他們所追求的最終目的,這不是他們的「歸」。對於宗教來說,所謂「歸」,是指「死後歸宿」。我們只能說,世上所有警察局、學校、法庭......等,都在「導人向善」的事上「殊途同歸」;我們決不能這樣形容各種不同的宗教。因為佛教所說的「歸」,是指人死後要根據生前所積的功德,而斷定他在來世輪迴投胎,能上升做神仙、還是下降做禽獸、做阿修羅、做餓鬼、或打入十八層地獄。基督教所說的「歸」卻完全不是這樣。基督教認為,人死後,或天家,或地獄,都是永永遠遠的。可以返天家的,就是可以與神恢復父子關係,得享永生的福樂。被丟在地獄裡的,就像垃圾一樣,被神視為無用,永遠與魔鬼一同受苦。完全沒有輪迴投胎這回事。另一方面,佛教所說的「途」,是人可以藉著唸佛經、食齋、做善事…來積德,這樣人死後才可以升天做神仙。而且「天道」又分為二十八層天。要一直升上去,超越了二十八層天,人才可以進入「湟盤」境界。但是根據佛經的算法,人要循這「途」升到超過二十八層天,而進入「湟盤」,最少要花上「二千億億年」以上,才可能達到。但基督教所說的「途」卻不是這樣。神知道,人不可能靠好行為自救,因為人所能付出的有限,而永生是無限的,所以有限的功德絕對不能換取無限的福氣。因此神為愛人的緣故,差遣他的兒子耶穌到世上來,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所犯的罪受罰,贖去我們的罪。這樣,途不同,歸也不同,我們怎能籠統說,所有宗教都不外是「殊途同歸」呢?
3.在一個沒有宗教的人來說,要尋得一位真神,和一個真宗教,有什麼客觀而中肯的原則沒有?
答:我們明白,在一個完全沒有宗教的人來說,這個宗教說自己對,他個宗教說自己的真,各說各法,實在很難知道那一個才是真實可靠的信仰。但是,客觀一點來說,任何人,只要依照一些公認的原則來尋求,就必尋見。因為神曾經這樣應許說:「凡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 7:8)筆者試圖提出一些尋求神的原則,讀者可以憑常理和邏輯來判斷,這些原則是不是公正中肯的。如果不是,你大可以指證出來,並且藉以指證基督教所信的是錯的,你千萬不要接受,也勸人不要接受。但是,如果你憑常理和邏輯也認為這些原則是對的,你就應該花點時間,去認真地比較所有你所接觸到的宗教,找到了符合這些原則的,那就是你應該相信和接受的宗教和真神了。我提出第一個原則,「真神必須是合理的。凡是不講理的、矛盾百出的、違反科學、違反常理、違反事實、違反真理的...,都不是真理。」第二個原則,「真神必須是至大至高的。不但能力大、智慧高、而且還要永活、不杇、無所不在、管理天下萬有的。因此,千萬不要尋求低級神,一來低級神的能力小,二來低級神根本上不應該稱為神。」第三個原則,「真神必須是道德最高的。他自己不犯罪,也不准許人犯罪的。因為這樣,他才有資格審判全人類,按照各人行善和作惡的程度,作出公平報應的。」第四個原則,「真神必須是公平的,他所立的救法,必須是不論貧富貴錢,或遠或近,或健康,或病重,人人都有機會得救的。」第五個原則,「真神必須是滿有愛心、慷慨、樂於聽人禱告而不收取利益以求自肥的。因此,千萬不要尋求一位你可以利用他,他也想要利用你的神。因為在彼此利用的原則之下,那一個更聰明,那一個就得到多一點利益,而對方就損失多一點利益了。於是,如果你比神更聰明,你所拜的神就是『笨神』了;如果他比你聰明,他從你身上得到的,就必定比你從他身上所得到的更多了。」憑以上五個原則,相信讀者必定找到基督教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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