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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_721查冊案_蔡玉玲決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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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5-7 02:22:1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721查冊案 蔡玉玲決定上訴
放棄公義必悔恨終生
2021.05.06
[明報]


蔡玉玲上月底被裁定罪成需罰款,離庭時禁不住落淚,她當時坦言,裁決令人難過及傷心,堅信「查冊無罪、新聞自由無罪」。(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因前年7.21元朗襲擊事件製作專題報道時車牌查冊,上月底被裁定虛假陳述兩罪罪成,罰款6000元,為首次有記者因查冊罪成的案件。蔡玉玲昨在facebook表示,已委託律師就案件上訴,並提到「此刻若放棄追求公義,必定令我悔恨終生、夜不能寐」。


「傳媒人素以報道事實為志業」


蔡玉玲於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後在庭內及庭外禁不住落淚,她昨在facebook上透露她曾想過「放下案件」,惟在「悲傷的情緒過後,反覆思量」下,決定提出上訴,並表示不是草率決定,「無論贏或輸,案件最終或須上移至終審法院,我已有一定的心理準備」。


她又強調,作為傳媒人,一直以報道事實為志業,並「期許自己活在真實中,真誠、善良、正直地活着」。


現年37歲的蔡玉玲,因製作《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去年因車牌查冊,被控兩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的虛假陳述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上月裁決時指出,蔡玉玲申請車輛證明書時,已清楚知道自己是為了「查找」車主、「採訪」及「報道」的用途而作出申請,與她選取要項上的「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用途無關,裁定她兩罪罪成,罰款6000元。


【案件編號:WKCC 40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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