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不少店舖為阻嚇小偷,聲言「偷一罰十」。本港一名婦人在油麻地一家佳寶食品涉嫌偷了兩個共值6.5元番茄被揭發,男店員竟要求罰款1,500元才可了事,結果驚動警察。除了涉案婦人外,該名「獅子開大口」店員也因涉嫌勒索被捕。
懷疑涉事的佳寶食品分店拒絕回應
涉案女子姓鍾,53歲,涉嫌「店舖盜竊」;男店員姓林,23歲,涉嫌「勒索」。兩人經查調查後暫准保釋,七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事發在油麻地新填地街近北海街的佳寶食品超級市場。前天下午五時半左右,一名中年婦人在店內轉了一圈後離開,一名店員覺得可疑,追出截查下揭發有人拿走兩個共值6.5元的番茄,卻沒有付款。
1. 男店員見中年婦人離開時有可疑,追出發現兩個番茄被偷
消息稱,期間婦人一度求饒,卻被要求罰款1,500元才可了事,最終事件驚動警方。稍後警員到場調查,以涉嫌偷番茄將婦人拘捕;由於被捕女子聲稱遭到勒索,警員了解情況後亦把該名店員拘捕。案件現交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調查。
2. 婦人一度求饒,店員要求罰款1,500元了事,最終驚動警方
本報記者事後曾到有關超級市場欲採訪,但該店經理拒絕回應;記者亦曾致電佳寶總公司查詢,惟同樣未獲回應。
盜竊初犯多罰款 勒索可囚14年
根據《盜竊罪條例》,店舖盜竊最高刑罰為入獄十年,但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一般店舖盜竊根本不會判得這麼重,若循簡易治罪條例起訴,最高相信只會判監禁兩年,初犯更只會被判罰款。
至於「勒索罪」,是指任何人如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以恫嚇的方式作出任何不當的要求,即屬犯勒索罪,若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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