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9年被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與地產代理萬振成,以大量泥頭破壞上水河上鄉農地興建馬路,八旬農婦劉愛嬌入稟索償勝訴,法院判侯志強與地產代理萬振成須賠140萬元。 有報道指,侯志強跟劉愛嬌的兒子侯太樂屬同一祖宗,侯太樂屬「大房」,侯志強則屬於「細房」。侯志強又批評劉愛嬌「耕乜鬼田」,斥劉婆婆「死就直情過咗世喇,唔死就大半世」,候暗示劉貪錢,「賣咗有冇2000蚊?叫人賠幾十萬!施捨佢冇問題」,但要用威脅手段對付他,「我一個仙都唔會俾!」 - See more at: http://news.memehk.com/posts/5153#sthash.zoqu7wNL.dpuf
法官訓斥侯志強:差劣
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與地產代理萬振成,被指為興建馬路以大量泥頭破壞八旬農婦劉愛嬌位於上水河上鄉農地,法院判侯志強與地產代理萬振成敗訴,須賠140萬元。法官判辭中嚴厲批評侯志強是差劣證人,與萬振成同樣霸道蠻橫,漠視法律,以「夠膽就捉我!」(catch me if you can and if you dare)態度行事。 暫委法官林定國頒下判辭,訓斥侯志強是差劣證人,沒耐性只好爭辯,非認真回答問題,一心只顧說想說的話,沒有認真看待法律訴訟程序,對案件中的錯誤行為,侯志強表現得冷漠及無知。法官又形容侯志強與萬振成霸道蠻橫,明知8旬婦劉愛嬌耕作數十年,卻完全漠視她的權利和利益,而且不理會政府部門多次介入,依然沒有停止不法行動,本著「夠膽就捉我!」(catch me if you can and if you dare)的態度。 法官表示,侯志強漠視法律,是香港法治不會容許的。 - See more at: http://news.memehk.com/posts/5173#sthash.zJHagCsD.dpu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