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公器私用,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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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層治理中,不少干部群眾對“特事特辦”頗感困惑。一些群眾急難之事,一經“特事特辦”,往往解決得既快又好,群眾為之點贊。也有一些污染危險項目,一被要求“特事特辦”,便一路綠燈,給地方發展埋下隱患,群眾憂心忡忡。那麼,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特事特辦? 正所謂“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過於循規蹈矩,不立足實際機械地按老套路行事,容易導致治理僵化。從歷史看,改革舊制度,往往靠那麼一種闖與冒的精神,在先行先試、特事特辦中找到新的出路。而在日常治理中,特事特辦也成為一種超越庸常、突破慣例、提高效率的特殊方法。在改革開放初期的激情歲月,特事特辦正是一把刺破“鐵板一塊”僵化體制的利刃,幫助我們“殺出一條血路”,走上了快速發展的康庄大道。 但也不能不看到,特事特辦正因其特殊性,很容易在實踐中走偏變味,被濫用、誤用。比如搞舊城改造,不惜違法強拆﹔“重點工程”竣工剪彩,征地手續尚未補全﹔明知環評不過關,卻給項目特殊便利,等等。特事特辦不僅可能異化為逃避責任的“擋箭牌”,還容易成為權力尋租的工具。譬如,有的官員打著特事特辦之名,暗行“私事特辦”之事,趁機多貪多佔,有的甚至變相搞利益輸送,以公帑入私囊。以致群眾戲謔:“特事特辦,腐敗翻番”。 因此有人說,特事特辦這把利劍,就看掌握在誰手裡。秉持一顆公心,它就能刺破僵化的規則束縛,更好為民造福。但若心懷“小九九”,它就會繞開各種正當規則,破公義而開私門。這話隻說對了一半。實踐表明,好心也未必都能辦成好事。正確的事,也需要正確地辦。現代公共治理,規則制度是最基本的元素。若動輒特事特辦突破既定規則,對制度失去基本敬畏與遵從,則與法治社會相去甚遠,必然導致違紀違規不斷,社會運行秩序混亂,特權、潛規則等盛行。 “道私者亂,道法者治”。尊重規則、崇尚法度,乃是社會進步的基石。今天我們想問題、辦事情,都應當更多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不斷強化法治精神、規矩意識,習慣依法依規辦事。今天的中國,全面依法治國按下快進鍵、進入快車道,關乎治理的一整套法規制度體系日趨成熟完備。個人辦事、行政審批、改革創新,都逐步於法有據、有規可循。即便遭遇危急時刻、突發事件,相關應急處理機制也日漸健全,極少需要傾注特殊的行政資源,繞過規定的處理流程。在現行公共治理中,主要矛盾是不按規矩行事的問題,而不是規則不適宜必須突破的問題。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依法依規是大勢是主流,特事特辦應當逐漸淡出我們的思維視野與行為習慣,決不能大行其道。如果遇事總想特殊對待,有問題總依賴超常手段,決不是社會的福音。即便在規則闕如或已不適應需要等特殊情況下,有些事情需要特事特辦,也要有“特”的規矩,在法治軌道下依法辦理。必須明確特事“特”在何處,特辦“特”由何規?不能逾越哪些原則底線,如何監督問責?唯此,方能讓特事特辦套上制度的“緊箍”,不致成為徇私牟利工具,而在特殊情況下,也能成為實現善治的有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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