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容燥兒 於 2019-10-6 12:0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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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搞那些拍拖示威 成群結隊做了現代的民主鬥士多威武 威士忌那麼威本來毫無社會附屬的人 好比伊斯蘭教的極端分子也是身無一物窮得發慌突然造成民族英雄一樣 全家都光榮又有安家費 當然現在香港的這班學生我相信應該沒有收到安家費 當然你要上街提出訴求沒所謂所謂法律是允許有集會自由的 但為什麼你們不按法律程序提出申請去合法示威呢此乃其一 什麼都可以犯法的事情絕對不可以做 法律不容許挑戰當然你可以挑戰個人因果個人擔就不要怨天尤人 “吃得鹹魚抵抗得渴”就算你挑戰法律都不能那麼低智商地挑戰 不能說他們傻那是低智商連犯法都沒人教 學校更加不教學生如何在不抵觸觸法的情況下去上街發表評論 某種行為觸犯法律看到勢色不對就要懂得離開要有警覺性 要小心身邊有“無間道”你看現在可說是“人鬼不分” 身邊潛伏很多人潑火這樣是很危險的反正你在那環境下你沒能力做第一個發起人 不夠武力拿著一條那麼短的鐵棍我看電視畫面那個被槍擊的人本來已經走掉的 因為一種怎樣的力量可以讓他回頭打那個警察呢 當時警察是有5-6人的嘛 你是沒有必要再回頭去襲擊警察的你是吃虧的 再者你身邊沒有人幫手你落單了也就說學生們連這個那麼基本的警覺性都沒有 就算是動物落單了都會跑啦你看街邊的狗打架不夠打就跑的啦 鬥蟋蟀走得更快斗雞也是看勢色不對就走的啦 你是人應該比動物更靈動為什麼走都不走呢 勇之中要有謀的基本的危機感要有的所以我覺得他們真的很無辜 他(中槍者)是不應該這樣出事的應該要走勢頭不對要走 再說另外一個層次警察不應該開槍拔槍都不對你看個學生拿什麼武器 一條短鐵棍警察有裝備有盾牌一舉手都檔住啦他不是一群人只是一對一 再者你(警察)身邊還有那麼多同僚需不需要那麼近距離拔槍呢 最初是不對的,因為在警例上槍一拔就必須開的向天開槍都不對的的 你真的生命受到威脅了嗎?示威者的武器不是西瓜刀哪怕他打你一棍你是死不了的 事態發展到現在我感覺到很好笑副警務處長懂法例的嘛當自己法官 公開說合法合情合理你是法官嗎你來判案亂說一通你應該交給法官去裁決 有人投訴按程序交給律政師立案補充到底這樣開槍是否合法 不應該是由你(副警務處長)來判案的變了是古代的鄉村一樣縣官大老爺拉人審人判案都都在一個人身上 現在香港的法治已經是淪陷到現在變了九流城市 這都沒關係昨天看電視新聞一班建制派的垃圾說警察開槍合情合理現在這班人都當上法官了 代表大會說話當法官合法合法合情合理由你判嗎?所以現在香港可以說是一鍋粥一樣 我想跟同學們說如果學校踢你出校你不用害怕哪怕你坐過監服完刑後出來找我我一定補送你去外國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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