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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armenNg 於 2014-11-17 22:33 編輯
心靈的權力 文: 遠志明
自從進了美國.在與人對話時,常有政治話題冒出來,不得不作答,零零碎碎湊了下面一些.
法治-----------洛杉磯暴動
比照中國歷史上人治與專制的淵源深厚,我們常用法治來標示西方民主.以美國為例,從法典之繁、律師之眾、司法之獨立、程序之嚴謹和法律在人們心中之神聖不可侵犯,的確可以說,這是一個法治國家.
然而一九九二年洛杉磯暴動,卻是以非法的方式,來維護人的尊嚴和社會正義.
當法庭宣判毆打黑人司機的白人警察無罪時,成千上萬的人--------不僅僅是黑人-------狂怒了,洛杉磯像戰場一樣煙火彌漫.而更多的人以更多的方式表達抗議.法庭不得不重新調查、審理和宣判.
我絕非稱許暴亂的方式,只是說,這件事暴露了法治的不可靠性和非至上性;也可說,表明了法治的可靠性和至上性不在其本身,不在法律中,不在法庭上,而在人心裡.
人的心靈中有大法官的權力,又有火山般的力量,來行使這權力.不是別的,正是憶萬顆心靈,從下面托起了法律,又從上面罩住了法治,使之為正義工具.
若是洛杉磯的案子在中國審理,一切會平安無事,比這更大的冤枉案子多得很,誰能放個屁?
想起「六.四」時,一位北京老太太對我說:別嚼死理了,沒真格的!胳膊擰不過大腿.
心靈的權力喪失了,正義就沒有能力流出來.
當你喊,要爭人權!卻不動.是不懂,還是不敢?
不懂,涉及到知識,於是有熱心的啟蒙家;
不敢,涉及到制度,於是有民主改革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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