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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到無求樹到無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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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0-18 21:47:0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立法會議員動用權力及特權法,要求全面徹查鉛水事件責任誰屬?是否有官員需要負責?最終議案當然被否決。
林鄭厲詞斥「泛政治化」,又冒着被批評護短的風險,為公務員的「尊嚴」發聲,自況「官到無求膽自大」。
官員被居民迫飲鉛水是「屈辱」,那麼港人被迫年年月月日日飲鉛水又有何尊嚴可言?
我一向認同「人到無求品自高」,而林鄭的「官到無求膽自大」也是對的──任何無求的官,如果面對阿爺代表、大陸貪官、人格誠信破產的首長、無恥無賴的建制奴才打手……以及所有不公義的人和事,有今天同樣姿態、膽量、腔調、氣派,我們將會十分敬重。
只要分清是非黑白,一視同仁,同甘共苦父母官,理直自然氣壯,不用強調也不必勞氣。
你看,Tree根叔中英文水準以及他的發言能力、表達方式,早已成為「少壯不努力,老大……」的人辦了,今日他又獲提名競逐港大校董,輪到他發表政綱,厚顏一句:「唔需要喇!」就印印腳高票連任。港大福祿壽全了!
官到無求膽自大?據此可引申為「奴到無恥水自插」、「樹到無根幹自枯」、「痰到無盅涎自吐」、「尼到無明色自迷」……(誠徵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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