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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騙子】警拘17歲「青總」CEO 涉以贊助球隊為名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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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2 20:01:0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70122/56205032

【15:43更新】案中被捕的17歲恆仔,目前已獲准保釋,於1月下旬再返警署報到。


一名年僅17歲的中六男生,以學界團體「香港青年總會」行政總監的名義,於過去一年籌辦多個體育計劃,聯絡不同的體育會、學界球隊及招徠中學生,聲稱可提供優厚贊助費、比賽獎金以及訓練課程等,但收取保證金、報名費用後,卻無法兌現承諾。有機構事後報警稱被騙,警方前日(20日)以詐騙罪名拘捕這名中學生,初步調查在過去一年內逾20人中招,涉及的金額逾200萬元。


被捕青年姓黃,又稱恆仔,年僅17歲,在將軍澳張沛松紀念中學就讀中六,穿上校服後稚氣未除的他,2015年加入「香港青年總會」的團體,並在網頁上聲稱先起擔任主席,之後任行政總監,網上有大量活動照片,又指青總致力推廣青少年服務,向會員提供購物優惠,舉辦活動和訓練班等,號稱會員數萬人,予人實力雄厚的假象。


其中一名被騙事主陳同學與8名朋友,於去年7月經恆仔在網上邀請,參加青總一個籃球訓練班,陳同學見其網站相當有規模,有人更聲稱青總會提供球衣、籃球等,遂每人支付300元按金,9人共支付2700元,但至10月訓練開始前,恆仔突然各人取消活動,承諾退回按金兼每人賠償1000元,但至今仍追討不果,打探下才知不少學生,甚至學界球隊亦中招,於是報警。


除了學生中招外,連前香港奧運乒乓球代表王晶創立的精薈體育會亦被騙,該會項目發展負責人李小姐指出,去年6、7月,恆仔主動來電,提出124萬元的贊助費,包括贊助該會營運、排球隊、乒乓球隊等,條件是該會要在球衣印上青總標誌,李小姐見條件優厚,相信青總背後有財團支持,遂相信他,並支付2.9萬元的合約保證金,至今卻一毫子贊助費都無收過。李小姐稱,當時她並不知道這位恆仔只有17歲。


另外,精薈已花3萬元訂購100套印有青總標誌的球衣,「現在都唔知着唔着好,原本因有贊助才繼續搞手球甲一隊,現在要繼續運行。」連同恆仔聲稱以每月3.5萬元借用其辦公室,最終全是空口支票,以及遭騙走的400張醫療優惠券等,估計損失達187萬元。


而香港聯校協會去年搞聖誕舞會時,收到恆仔來電稱「青總」會提供資助,遂將200名參加者每人約150元費用,合共20,900元交給恆仔租用場地,「佢只係不斷叫我入錢,之後又話改期日,最終到(12月)27日,佢講咗句太遲喇,之後突然說取消舞會。」惟協會已聯絡好SONY MUSIC以2萬多元聘請3名歌手出席,「依家取消,我哋協會個名就名譽掃地。」其後恆仔無解釋原因,只說10個工作天後退款,且每名參加者額外獲賠償兩張迪士尼門票,但最終走數,已報警求助。


此外,有體育用品店亦被騙,去年11月底,恆仔向一間體育用品店訂購大批排球用品,至今共1.7萬元仍未找數。恆仔去年9月亦以僱傭合約聘用一名貨車司機,協助運送物資,但至今從未出糧,欠薪6萬元。


警方在接連收到報案後,將事件轉交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探員前日在將軍澳將恆仔拘捕,案件暫列作詐騙案處理。大律師陸偉雄指以上罪行涉及虛假陳述,可被控詐騙罪,但因未滿21歲,罪成亦未必需要入獄,或判入教導所、更新中心或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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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2 20:02:21 |只看該作者
【學界騙子】4苦主受騙過程大公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70121/56205857

17歲恆仔涉以「青總」CEO名義,向多個體育會、學界球隊及中學生提出搞球隊,並開出優厚贊助費、比賽獎金以及訓練課程等,最終令至少20人中招,損失金額逾200萬元。對於遭一名未成年中學生搞得雞毛鴨血,其中四名苦主一一講出受騙經過。


苦主(一)精薈體育會:追數電話不斷
損失最慘重的精薈體育會,其負責人Henry指出,全因相信恆仔的青總為港漂家附屬機構:「我哋上網查過,的確有港漂家,且去過青總位於觀塘工廈的辦公室,亦見到有學生影印、做嘢,所以相信佢唔係呃人。」但合作3個月來,恆仔承諾給予的124萬元贊助費,未付過一毫子,還眼見體育會有一層寫字樓丟空,就主動提出以每月3.5萬元「借用」,惟簽約一年同樣走數;連體育會提供予會員的九折醫療卡,恆仔亦索取400張,轉頭卻以「青總」名義送出,惟最令Henry困擾的,恆仔印上精薈體育會地址及電話,當作青總的辦事處,近月追數電話不斷,不勝其煩。


苦主(二)中學排球球隊教練陳sir:以為佢洗黑錢
「最初我以為佢洗黑錢,但因睇唔到對球隊有咩損失,於是咪合作囉!」損失15萬元的中學排球隊教練陳sir稱,當時恆仔開出豐厚條件,包括贊助教練費每小時1,450元、球隊醫療開支每月2.5萬元等,最初也感可疑,曾追問恆仔的資金來源,但他說獲6間機構贊助,不肯透露詳情。二人去年9月底簽約,恆仔付過1000多元贊助費,其餘教練費、球員醫療費全部無影,另聲稱贊助兩場球賽的萬元獎金亦走數,以及三次借用學校場地舉行活動,租金共6,000元遭拖數,「更可惡的是,佢私下聯絡我嘅球員,話可以700蚊購買原價1,500蚊嘅名牌太陽眼鏡,結果一位學生俾錢後無貨收。」


苦主(三)貨車司機:第一次俾細路呃
30多歲的貨車司機阿文,去年9月一次接載恆仔時而認識,「佢問我有無興趣幫佢,提議斷月計,幫手運送東西。」雙方簽下一年僱傭合約,列明青總每月向他支付1.5萬元,加5,000元汽油和隧道費用,阿文每日只需走3小時,「我做街車,覺得價錢OK咪接囉!」而阿文每次送貨,見恆仔確有活動舉行,又看似很有經驗,青總又有地址,雙方又有合約,所以一直相信他,不料3個月來一直走數:「30幾歲人,第一次俾細路呃,佢真係好大膽。」


苦主(四)體育用品店老闆:支票彈票 藉口多多
經營網店3年的彩虹體育用品公司老闆李先生,從沒想過會受騙。他憶述去年11月底,恆仔透過whatsapp聯絡他,說「青總」將於未來一、兩天舉行排球比賽,要訂購大批體育用品,包括排球、排球袋、護膝等等,合共1.7萬元。惟當日李先生將用品送往舉行球賽的中學後,恆仔說於比賽後一星期內找數:「但之後佢又話會計出問題、支票彈票等不同藉口,至今仍未找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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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2 20:03:42 |只看該作者
【學界騙子】港漂家捲入事件 負責人: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70122/56205873


害得大批苦主雞毛鴨血的17歲恆仔,被捕前《蘋果》曾追訪他,過程中他表現淡定,聲稱已轉交警方處理拒回應。據知,恆仔在事件爆煲後,早在本月初到警署報案,反指自己是受害者,背後被一名姓劉的男子操控。


記者日前到過將軍澳恆仔就讀的中學,見他放學後由一名老師陪同離開,遂上前表明來意,包括是否被人幕後操縱,他淡定表示已交警方處理,拒絕回應,更致電回校,最終要校方出動四名老師護送回家。據其同學透露,恆仔在校內成續中下,朋友不多,經常手執電話,口吻似足「生意佬」,說跟人簽什麼協議、合約等。


其實恆仔已在青總社交平台Instagram中列出「8大澄清」解釋事件,指2015年與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香港中學生協會委員會」,之後獲一名姓劉男子致電他,邀請他加入青總,並擔任主席,其後他將中學生協會改名為「青總」。他更總結:「如果一早我可以咁租到舖既(嘅),又可以申請商業登記的,我一早搞間公司,做生意啦,洗(使)乜不停搞啲自己賺吾(唔)到錢的野(嘢)。」


為找出他所指的「主使人」,記者按青總宣傳單張上,印着該會是港漂家(專門服務內地來港學生的機構)的附屬機構追查,了解港漂家理事長劉瑞卿是否就是他口中的「主使人」時,劉瑞卿大感驚訝,澄清從未與青總合作,「我覺得佢好有問題,呢個年紀就已經做咁嘅嘢。」他將與律師商討,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他解釋,去年港漂家在網上宣傳,邀請大學大專學生會合作,提供10萬元資助,恆仔上門要求贊助,但港漂家因青總的服務對象並非大學生,且他最終沒有遞交申請表而告吹,「當日佢上嚟,講咗兩小時,說自己好慘,父母死咗,阿婆又病,說自己有志為社會服務、好有理想……。」劉聲稱,見恆仔有熱誠,最後亦曾贊助2000元給他舉辦籃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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