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曾健成不會交罰寧願坐監[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星島日報 –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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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民間電台涉嫌無牌廣播案,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以電台台長曾健成為首的五名被告,共41控罪,9項罪名成立,被法庭罰款7200元。
曾健成說,自己沒犯罪,只違反一條過時的條例,不會交罰款或守行為,寧願坐監。他認為,今次裁決沒有贏家,而是全港都輸了,因為大氣電波至今仍被箝制。
裁判官指,理解被告表明不會交罰款,但他們真的不交罰款,可被判監7至14天。對於被告抗辯時指,《電訊條例》違憲,裁判官表示上訴庭已有判例,廣播頻率使用者包括警方及消防都受法例規管,確保不影響政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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