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0歲做會計多年, 很失敗搵得17000月薪人工, 2年前賭博輸晒大部分30萬積蓄, 7年前有個香港女友,但無錢買樓結婚最後分手, 3之後識個左深圳女友, 一樣無錢買樓結婚,最後分手, 1年前識個另一香港女友,又係無錢買樓結婚而分手,
(1)請問我係未應該唔拍拖, 搵到幾萬蚊個月, 儲到首期, 先買樓結婚? 我都唔想拖住以前既女友唔結, 但收入真係只夠照顧到自己
深圳 廣州d女仔, 要求簡單d, 後生d, 但工資低, 要我俾錢照顧埋佢, 咁就可能一世窮
香港d女仔, 要求多, 成日計數, 但工資高, 可以一齊儲首期買樓, 咁就可能有機會做中產
(2)郭博士講過婚姻唔係交易, 而係好似筷子一齊的關係, 但係香港生活又要識計數, 咁點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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