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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盲目「投資」! 八百萬 剩四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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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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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9 14:26:49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一生只工作過一個月、家住半山麥當勞道的富家子因離婚怕被前妻「分身家」,賣樓扮投資到友人的教育公司,最終聲稱被騙走五百多萬元,案件昨續審。

任教育公司總監的答辯人指,公司○七年已開始虧損,但不忍心富家子「蝕大錢」而每月退還三萬元給他,卻被原告指早已從戶口匯走達三百七十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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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人蔡智強一直倚靠收租維生,在胞兄介紹下認識答辯人胡啟光,據知為小寶教育有限公司項目總監,但胡昨在庭上指出公司近年已轉型,從事買賣物業,聲稱高峰時期擁二十多個單位。


  胡接受原訴盤問承認,從未向原告解釋過任何投資項目記錄的核數表,只在會議中放桌面上供對方參考,指「表上唔係正數就負數啦」,認為對方「應該睇得明」。胡堅稱每次與原告開會講投資事宜時,均有會議記錄,但每一張記錄上均沒雙方簽名作實。


  早前原告指將賣去位於半山麥當勞道單位的八百多萬,「投資」至胡的小寶公司,胡聲稱會每月退還款項給他。初時胡也每月退款二至三萬給原告,惟一一年八月起,原告人便發現再無轉帳,方留意到自己原來曾於○八至○九年簽下合同,聲稱願意接受被告以四千元買下他的五百萬股份。


  胡卻聲稱該筆款項是「還錢」,更稱不忍心原告在公司投資中虧蝕甚多,主動每月將還款額由二萬加至三萬。原告律師質疑原告投資高達八百多萬,但也只獲分三成股份。被告即表示是原告自願,否認是不公平交易,並稱「我只係還錢畀佢,唔畀自己都好唔公道」。案件未完今續。


案件編號:高院民事六三一──二○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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