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獲特首梁振英委任為監警會新成員、本身是「幫港出聲」成員的律師錢志庸,昨在《大公報》撰文,指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李波如在內地籌劃出版禁書,亦是觸犯了內地法律,審判權在內地,又指美國亦曾越境伊拉克捉拿薩達姆。
錢志庸回應本報查詢時稱,他只是因應香港政客「作古仔」而作分析,他不肯定李波如何或為何身處內地,又指「如果人哋避老婆或者避債主,你夾硬挖佢出嚟呢,係唔道德嘅」。
■錢志庸
錢志庸在文章中批評,部份人在沒有證據支持下,把矛頭指向內地公安越境捉拿李波,更點名批評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對李波和內地未審先判。錢指假設李波「一如政棍所編的故事」,因出版政治禁書送到內地,以顛覆國家政權而「被失蹤」,審判權仍屬中國。
指各地政府均跨境執法
錢指根據《中國刑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領域內的,就認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錢的結論是,如果李波在中國策劃犯罪,即使在香港印刷、出售禁書等沒有牴觸香港法例,亦會觸犯內地法律,「既是如此,不論李波有甚麼國籍身份,只要李波踏足(內地),當局若行使此例,仍有權將他拘捕」。
錢志庸向本報稱,現時無證據證明李波為甚麼返回內地,又指過去接觸不少個案為避債或商業糾紛而自行「失蹤」,「係香港有啲人作古仔,屈佢印書令中共唔鍾意,所以被拘捕」。對李波可能是被公安跨境擄走,錢就指世界各地政府均有跨境執法,至於內地是否有同樣情況?「有咁嘅可能啦!全世界都咁做」。他強調不認同跨境執法,但認為現時沒證據,又不認為內地需交代詳情。
他指李波妻子已銷案,指有人要求交代李波為何失蹤,「係嘥氣、低能,呢個係當事人(李波)權利」。他其後又指,即使內地執法部門正進行調查,在未立案前不公開,亦是正常做法,否則會對受查人不公平。
被點名批評的郭榮鏗批評錢志庸轉移視線,現時焦點在於李波被擄回內地,如繼續審判,不符合程序公義。人權律師莊耀洸指,錢在審判權一事上的說法無錯,但現時未有證據顯示李波在內地策劃犯罪行為,而李波案中最重要的問題是他如何返回內地,他強調應嚴肅面對是否有跨境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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