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收藏本站|簡體中文

天羅地網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樓主: CarmenNg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建行,中信,光大銀行竟然售賣假基金被告上法院

[複製鏈接]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21#
發表於 2014-9-29 15:58:20 |顯示全部樓層
海關縱容 團購呃客

團購點心款式大縮水,食客投訴無門!近日有團購網站推出食肆「四十八款點心任食」優惠券,惟當市民使用餐券時,食肆卻只提供三十五款,有點心更需另外付費才能享用。食客手持單據、網站宣傳紀錄及餐單向海關舉報,當局竟指「證據不足」,拒絕受理。立法會議員直指事件匪夷所思,要求海關詳細交代並檢討現有法例。

團購網站上載任食點心單,但其實食客要額外付費才可享用註明任食的「黑椒牛仔骨」。

范先生經團購網站購買食肆任食優惠券,結果搞到一肚氣。

團購網站上的宣傳標明顧客可享用四十八款點心。

有關優惠標榜價格由一百九十九元大幅減至四十五元,吸引逾二千四百人購買。

「寫明四十五蚊任食四十八款點心,仲有埋餐牌,講到實牙實齒,點知坐低一睇少咗十幾款!」范先生早前經團購網站購買「四十八款點心任食」優惠券,到場享用時發現餐單未符網站描述,「實際上得三十五款任食,網站明明寫『黑椒牛仔骨』係任食,但去到又話要另外畀錢,有冇搞錯?」

范先生事後向海關投訴,未料僅獲回覆因「證據不足」而未能提出檢控,「我畀晒團購券、網站上面個餐牌同現場餐單畀海關,點知佢哋一句話唔夠證據就唔跟,又唔講點為之足夠證據,就算今次唔追究,日後叫我哋啲小市民點保障自己?」

辯稱熱賣致供應不足
涉事團購網站發言人承認由於有關食肆的優惠券在數天內共售出逾二千四百張,加上食肆以放題形式提供點心,導致熱門點心供應不足,接獲投訴後已即時要求商戶糾正,並向顧客致歉。

海關發言人則說,自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生效後,截至今年七月共接獲三千七百多宗投訴,並作出二十八宗檢控,約有四成個案屬重複、資料不足或不涉違例等。發言人指出,任何人在營商過程中如涉及虛假說明或誤導性遺漏均屬違法,然而就上述個案,發言人未有解釋不作檢控的原因,僅稱每宗個案均有其獨特性,海關除根據調查結果及證據作出判斷外,亦會考慮被投訴者是否有免責理由。

「究竟點先叫違例、係咪有免責聲明就冇問題、點為之足夠證據,海關都要講清楚!」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指出,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實施逾年,但檢控宗數與投訴數字相距極遠,除顯示市民或對條例了解不足,亦反映部門執法成效偏低,認為當局有必要檢討現行法例及執法指引,並向公眾及商戶作詳細講解,達致市民、商戶及海關「三贏」局面,「如果一路冇改善,市民就保障唔到自己嘅權益、商戶亦有機會誤墮法網、海關嘅威信就更加會受到動搖!」

「免責聲明」非護身符
近年團購熱潮方興未艾,但類似先付款、後取貨或服務的消費模式一直產生不少糾紛。一般情況下,團購網站在宣傳商戶優惠券時,除依靠文字及圖片宣傳相關優惠的「賣點」外,亦或標明免責條款,就出售餐飲服務而言,類似「餐牌會因食材供應作調整,恕不另行通知,一切以商戶之最新公布為準」等字眼極為常見。

不過,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即使商戶與團購網站有列出「免責聲明」,亦並不等同可逃避法律責任,「好似食肆咁,如果供應緊嘅食物唔係市面買唔到嘅嘢,食肆亦知道有幾多顧客,有得預分量,所以話因應食材供應而調整餐牌係唔成理由,而且《商品說明條例》係法例,免責聲明只係合約條文,有咩事都係法例行先。」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22#
發表於 2014-10-17 21:28:14 |顯示全部樓層
麗江假銀器劏客長戴損神經

【本報訊】港人旅遊熱點雲南麗江古城,被揭有奸商以銅鍍銀及合金製品冒純銀器劏客。央視記者早前購買六隻宣稱為純銀的手鐲,檢測結果顯示只有一隻達標,部分產品不含銀。據悉每克銅的成本僅四分(人民幣.下同),若加工鍍銀成為銀飾,價格可升近二百五十倍至每克十元,利潤豐厚。

雲南擁有豐富銀礦資源,其中純度極高的被稱為雪花銀,很多遊客專程前往購買銀器飾物。央視記者日前走訪三百多間銀店,普遍出售九九九千足銀飾品,每克約十至三十元;九二五銀器則每件約八十至二百多元。

當中不乏假冒銀器,記者把購買的銀器帶到國家首飾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六隻手鐲只有一隻達九九九千足銀標準。雲南銀飾批發商指,純銀首飾連同手工,每克批發價約四元,麗江古城最低售十元,淨賺一倍多,另有奸商為牟取暴利,出售合金及銅鍍銀製品。

聲稱純銀愈燒愈白
部分奸商宣稱假一賠十,並附上卡片充當的質保卡,另有店員即場燒銀器,稱純銀會愈燒愈白,令不少遊客上當。專家提醒佩戴合金首飾易引致過敏,若長期接觸或損害神經系統。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23#
發表於 2014-11-6 15:38:00 |顯示全部樓層
電話詐騙 女子失人民幣23萬

【本報訊】電話詐騙再有市民中招,中年女子痛失逾廿萬人民幣。北角英皇道康澤花園一個單位,姓黃(五十三歲)女事主報稱,於前日接獲一個來自本港的陌生女子電話,對方聲稱其在內地的銀行戶口已被凍結,需要將廿三萬元人民幣,存至相同銀行的另一個戶口,作為開設新戶口,始能將其戶口「解凍」。

黃聞言後,由於手足無措,未有核實對方身份,遂按照其指示,將該筆款項存入。直至前晚七時許,她愈想愈覺可疑,懷疑跌入電話騙徒陷阱,急忙報警求助,警方將案件列作詐騙處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24#
發表於 2014-11-28 21:36:01 |顯示全部樓層
借10萬玩健身 瘦青遭騙財

青年往荃灣警署報案後,在警署門外展示財務公司的借貸文件。

【太陽報專訊】90後瘦青為變「大隻仔」借貸十萬元做健身,揭發中間人涉騙款報警。二十三歲青年在旺角街頭收到一間健身中心的職員派發抽獎卡,以領取獎品為由帶他上健身中心,之後猛向他推銷健身會籍。青年在場試玩後被游說參加三個課程,共需支付九萬元,由於他無力付款,在健身教練介紹下與一名中間人一同到財務公司借貸付健身費,惟該中間人疑將部分借款取去,之後音訊全無。青年父母聞訊後認為兒子被氹花逾十萬元健身,又被人從中取利,昨陪同兒子往荃灣警署報案。

男事主姓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畢業後,在山頂一間餐廳當清潔工,月入約一萬一千元。今年三月十三日,楊到雅蘭中心一間眼鏡店配新眼鏡,惟楊行經上址時,一名健身中心職員走近,並向其派發一張抽獎卡。

扮抽獎氹上樓試做

楊即場中獎,隨即由職員帶上中心換獎品。當他到健身中心後,立即被接待處職員游說加入成為會員,而因他亦感自己身材不算健碩,故點頭答應入會,並即場以易辦事支付五年會費,共一萬八千元。

楊入會後,健身教練隨即不斷向其介紹三個不同健身課程,並讓其每樣試玩十分鐘,包括拉筋、重量訓練和體能訓練,每個課程有三十堂,需在三月至十月完成,學費為三萬元。眼花繚亂的楊試玩後非常雀躍,決定參加全部三個課程,共需支付九萬元。相隔數天後,楊被轉介至另一教練,該教練得知他收入不多,一時間無力支付巨額課程費用,稱可介紹一名以前曾在該健身中心工作、現時從事財務相關工作的姓黃男子協助他申請貸款,以解燃眉之急。

楊不虞有詐,與黃聯絡,在其建議下,兩人一同到荃灣兩間財務公司借貸。楊原本借約九萬元,惟黃卻着其「借凸啲」以備不時之需,他深信不疑,遂在兩間財務公司分別借取七萬九千元和三萬元,前者以支票支付,而後者則付現金。豈料,辦理借貸手續完成後,有人卻「手快快」將萬多元現金從楊手中取去,聲稱:「幫你保管住先,一個人攞咁多錢好危險。」而楊因趕時間上班,不以為意就離開。然而,楊於約一個月後再次因有財務問題,欲致電黃幫忙時,黃已「潛水」杳無音訊。

父母發現信件揭發

不過,楊疑因「怕事」和與健身中心教練熟絡,怕提起事件會影響雙方關係,故一直未有追究。楊在十月完成課程後,對健身興致不減,竟欲參加另一課程,在債務纏身的情況下,再次向財務公司借數萬元,惟今次被父母發現由財務公司寄來的信件,驚悉兒子借取大筆款項,遂大興問罪之師。楊方和盤托出,昨日在父母陪同到警署報案。楊父坦言,愛兒「好純品」,對財務借貸全無認識,若非受人唆擺,定不會借取如此大筆款項,惹上一身債。

相關新聞:
健身中心投訴年年飆升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25#
發表於 2014-12-13 18:22:31 |顯示全部樓層
澳洲工作假期 港青被剋扣工資

澳洲是本港青年工作假期的熱門地點,但早前有香港青年與台灣等地五名旅客,在澳洲開恩茲一間旅遊社打工期間,卻被無良僱主剋扣工資,有女旅客辭職後更被拒發還押金,他們向當地保障工資的政府部門投訴,僱主不但不配合調查,更否認僱用他們。五人打工八個月共被拖欠三萬澳元工資,約相等十九萬五千港元,有關僱主及旅行社被檢控,案件下周一在布里斯本的聯邦巡迴法院審理。

涉五受害者 旅社稱未僱用
根據澳洲政府的平等工作監察署(Fair Work Ombudsman)網頁公布,開恩茲旅行社Trek North Tours僱主Leigh Alan Jorgensen,被控短付五名背包旅客工資,五名旅客均持有工作假期簽證(417類別),他們分別來自香港、台灣、荷蘭及意大利,年齡由廿三歲至三十二歲,他們在該旅行社不同分店做前枱旅遊代理工作。

五人早前向監察署人員投訴,指每小時工資只有六十五元至一百零六元港元(下以港元為單位),有時甚至無工資,較有關行業的最低工資每小時一百一十七元為低,亦較輪班工作的二百五十七元少。其中一名女僱員辭職後,僱主更拒絕退還約三千二百五十元的押金。涉案僱主不配合監察署調查,並向調查人員表示不會支付一分毫,聲稱從未僱用五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26#
發表於 2014-12-27 19:50:44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armenNg 於 2014-12-27 19:52 編輯

網購衫致敏 消費者索償無門

網上購物隨時貨不對辦,近日港人阿儀(化名)網購衣服,穿上後疑因衣服質料致胸部敏感,令她痕癢無比,更抓至紅腫滲血,惟售賣懷疑有問題衣服的網店卻拒絕跟進。

阿儀展示懷疑致敏的衣服。

內地網店留難拒跟進
「我咁耐以嚟都冇試過咁(敏感),冇諗過會咁嚴重。」阿儀早前在內地網上購物平台購買多件衣服,日前穿上其中一件價值百多元人民幣的粉紅色上衣外出打邊爐,「食食吓就覺得胸嗰個位好痕,就隔住件衫搲!」阿儀回家後立刻檢查「傷勢」,發現胸部竟有一大「撻」紅色傷痕,傷口兩、三日後仍未痊愈,她遂到診所求診,醫生診斷為皮膚過敏所致。


阿儀因皮膚敏感抓傷胸部。(受訪者提供)

阿儀隨即把醫生紙傳給網店,並要求跟進,惟網店要求阿儀提供內地大型醫院的報告,證明敏感因衣服所致才可繼續跟進,令她大感無助,「佢哋完全當我冇到!」記者就事件聯絡相關網店,其客戶服務職員指阿儀無提供檢驗報告證明過敏因衣服所致,故無法跟進,而店舖亦未曾收到其他顧客投訴衣服致敏。

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指,衣物經化學程序處理,有機會殘留甲醛等化學物質,衣物上的染料亦可能刺激皮膚,建議市民購買新衣後先清洗,減低致敏機會。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27#
發表於 2014-12-27 20:13:20 |顯示全部樓層
chenteipeng 發表於 2014-12-27 20:04
間旅行社都幾無良,貪埋咁㗎小數。

拉佢坐花廳就啱㗎咧。

讀書時老師教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唉!世間險惡,切記,切記!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28#
發表於 2014-12-29 19:15:49 |顯示全部樓層
健身試玩誘客 三辣招逼簽約

近年不時有商戶以疲勞轟炸方式誘迫客人購買服務,自新《商品說明條例》生效後,消費者均希望可遏止此類違規商業行為。然而,近日再有兩名市民被健身中心以「困獸鬥」、「人盯人」及「轉移視線」三招強迫簽約,涉款共逾八萬元,其中一人更被迫同時簽下三名教練的合約。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加強監管預繳式消費行業,進一步保障消費者。

曾小姐(左)及陳小姐參加健身中心試玩課程,期間疑被以「困獸鬥」、「人盯人」及「轉移視線」三招強迫簽下逾八萬元合約。

健身中心職員被指以威逼手法逼消費者簽單。(設計圖片)

余德寶
「一入到去就畀啲健身教練夾住咗,仲將我哋分開喺兩間房,我話要出去同朋友商量,就即刻畀人喺門口阻住,大聲喝我叫我自己做決定,搞到我好驚!」曾小姐早前相約好友陳小姐到一間健身中心參加「試玩」課程,未料竟遇上「困獸鬥」式推銷,最終被迫簽下四萬八千元合約,「當時我淨係想快啲走,佢用手遮住銀碼,口講話幾千蚊要我快啲簽,我咪簽囉!出到房先發現簽咗四萬幾,仲成三個教練咁多!」

口講三千幾實簽三萬六
至於被困在另一間房的陳小姐亦遇上同樣情況,「有幾個人圍住我,一個係咁遞張單叫我簽,另一個就扯開話題,問我食咩早餐。最初佢哋話簽三千幾,簽嗰陣同簽完都專登用手指遮住個銀碼,後尾先知係三萬六!」事後兩人皆要求健身中心取消合約,但遭拒絕。
海關發言人證實已接獲並跟進有關個案。發言人強調,現行《商品說明條例》訂明商戶如對消費者作出騷擾、威逼手段限制對方的選擇自由,即屬違法,但每宗案件皆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

涉事健身中心發言人強調,該公司已規定職員進行信用卡刷卡前必須先向客戶解釋合約細則,事後亦已向投訴人解釋不能取消合約及退款,但又稱現已特別批准兩名投訴人取消約三分一課程金額,但二人拒絕接受。

投訴銷售手法升近30%
消委會發言人則稱,今年一至十月共接獲逾四百五十宗有關健身會籍的投訴,當中近三百宗涉銷售手法,較去年同期升近三成。
一直跟進事件的地區人士余德寶認為事件反映政府對預繳式消費行業監管不足,要求當局盡快研究改善,「依家淨係靠市民舉報或者求助先會跟進,對消費者嘅保障始終唔夠。」

建議公布違規商戶名單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則說,不時聽聞與健身中心銷售手法有關的投訴,認為政府除需研究簡化現有投訴程序外,亦應加強罰則,如向外公布違規商戶名單,以儆效尤。

范又提醒市民簽署服務合約時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不應簽署任何對自己無保障的合約。
熱線3600 9988
電郵 socserv@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29#
發表於 2014-12-31 19:51:33 |顯示全部樓層
美容院涉違商品例 海關缺監管

預繳式消費再有懷疑未能使用服務事件。近日有市民聲稱向美容院購買三十次通淋巴療程,但經兩年只能成功預約十次服務,擔心合約限期將至,尚有三分二已付費療程隨時「凍過水」。立法會議員直指新《商品說明條例》已生效逾年,涉及預繳式消費的投訴卻時有發生,反映當局有必要加強監管。

不少市民常光顧美容院服務,並多以預繳方式購買療程。(設計圖片)

Sara(化名)兩年前於一間美容院購買三十次通淋巴療程,涉款五千四百元。

單據列明療程有效期為兩年,但Sara直指預約困難,兩年來只成功預約十次服務。

「要book(預約)時間真係難過登天,兩年先做到十次(療程),仲剩番嗰啲都唔知點算!」Sara(化名)兩年前在一間美容院購買三十次通淋巴療程,指當時全數付款後才獲職員告知服務的詳細使用規則,在過去兩年僅成功使用三分一服務,合約到期在即,擔心無法全數使用,「啲治療師要每個月二十五號先有下個月嘅時間表,但每次最多只可以book兩次服務,想book其他分店啲職員又話最好唔好,真係好難約!」

舉報複雜 須自行搜證
Sara曾考慮向海關舉報,卻有感程序複雜而卻步,「錢就一早要畀晒,但個主導權就好似喺晒間美容院度,以我所知,同海關投訴係要我畀證據,但大家都係用普通電話對話,張單就淨係寫合約幾時到期,我點畀到證據?」Sara認為現時有不少服務均要求消費者以預繳方式付款,對消費者毫無保障,要求政府作進一步監管。

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商戶在接受付款時如無意圖或未能在合理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便不得就有關產品接受付款,否則即屬違例。但發言人強調,每宗案件皆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海關跟進時會考慮多方面因素。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說,今年首十一個月共接獲一千零四十五宗涉及美容服務的投訴,較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七,其中與銷售手法有關者更多達三百六十二宗,較去年同期多近一倍。

涉事美容院發言人則口頭回覆稱,「所有客戶都知道」有關服務的預約規則,並歡迎客人到其他分店預約服務,對於投訴人的指控作全盤否認。

「政府應該進一步監管預繳式消費服務行業,依家嘅《商品說明條例》對消費者嘅保障好明顯係唔足夠!」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現時當局僅靠新《商品說明條例》執法,投訴程序卻非常繁複,且要靠消費者自行搜證及投訴,執法成效有限,建議當局對涉及預繳式消費的服務行業加強監管,以進一步保障消費者。葛珮帆同時建議消費者購買服務前需「睇清楚、問清問楚」,以保障自身權益。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30#
發表於 2015-1-6 20:10:26 |顯示全部樓層
戶口被升級月月扣錢

【投訴組報道】銀行戶口自動升級,存款不足要支付月費!有市民於大學時期申請存款戶口,畢業後發現戶口突被定期扣除月費,查問下始知悉戶口被自動升級,倘存款不足二十萬元便需收取月費。立法會議員直指銀行提升客戶級數或收取款項前,須確保客戶得悉有關事項,以免引起爭拗。

阿玲於大學時期於校內攤位申請存款戶口,畢業後被自動提升戶口。

自十一月起,阿玲發現每月均被扣除逾一百元。

市民心聲
李小姐:「我覺得好唔合理,銀行應該要確保學生清楚呢個條款,得到雙方同意先可以扣錢。」

蔡小姐:「其實都好難避免,惟有多啲留意月結單,一發現無端端畀人扣錢就即刻打去問。」
「我問職員升級前有冇問過我,佢淨係話係自動升級,咁我點知個戶口冇二十萬要扣錢!」阿玲(化名)指大學時代曾有銀行在校內「擺攤位」,並於期間申請開立存款戶口。直至最近,阿玲竟發現戶口每月皆被扣款,向銀行查詢後,始獲悉戶口於畢業時已自動升級,每月平均存款額需達二十萬元,三年月費豁免期過後倘存款不足,便需收取月費,「佢仲話我張提款卡係白色,即係升級咗,但係張卡係換晶片嗰陣寄嚟,咁即係呃人唔為意啫!」

升級容易降級難
阿玲又指身邊有不少大學同學亦有相同遭遇,有同學更因身在外地而被迫每月被扣款,即使由家人持授權書副本到銀行代辦降級手續亦未獲受理,被銀行要求須出示授權書正本,「點解升級就可以自動升,降級就要咁麻煩?」

有關銀行發言人表示,該行有為大學生而設的綜合戶口,客戶畢業後戶口會自動提升,同時並獲首三年月費豁免,有關安排已詳列於開戶表格及介紹單張,客戶畢業後亦會寄信通知有關戶口提升及月費安排,而月費豁免期屆滿前亦會透過月結單提示。若客戶不擬提升戶口,可到分行或以書面通知銀行,若身處海外,亦可致電熱線,銀行會作特別安排。

發言人又強調不會於未獲客戶授權前自動提升有關戶口,至於客戶於去年收到的提款卡屬更換自動櫃員機晶片卡安排,與戶口提升無關,因客戶當時持有已升級戶口,故寄出升級戶口的晶片卡。

阿玲表示,有關銀行接獲本報轉介後即安排退款,現時亦已取消相關戶口,但指銀行並無郵寄月結單安排,自己亦鮮有上網檢查,事後檢視過去數月月結單,發現雖有提醒戶口存款不足會收月費,惟無提及存款下限。阿玲又稱畢業後無收到升級信件,「如果收到佢話要有二十萬我都唔會繼續用啦!」
議員斥「住搶」

「好多人都係睇下月結單有幾多錢就算,好少會睇寫咗啲乜,同埋你話申請單張有寫,咁有冇介紹畀人聽?如果細細隻字寫住都唔妥當。」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恒鑌直斥銀行收款時有責任確保客戶已得悉有關情況,如以電話通知,獲客戶同意再寄信確認。至於就客戶不在港,家屬出示授權書副本仍不獲受理,陳則形容為「住搶」,「至少都要暫停收錢,如果唔係就太不近人情!」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Archiver|手機版|天羅地網

GMT+8, 2024-5-11 04:27 , Processed in 0.024768 second(s), 18 queries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