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治下言論自由越收越緊。下月1日起內地新修訂的刑法正式實施,其中一項新法規跟微信及微博等社交平台有關,網民若發佈虛假消息屬觸犯刑事,最高可判監7年。
網民聞之驚心,指中共「總跟老百姓過不去」;慨嘆「文字獄來了」!
■下月起微信朋友圈放假料可判囚
下月開始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除了減少9個死刑罪名,亦增加不少新規定,其中最令人關注是第291條第2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網絡及其他媒體上傳播;或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發天津爆炸死傷被拘留
換言之,內地網民今後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或論壇甚至微信朋友圈發放或轉發假訊息,便可能觸犯刑事,一旦坐實被起訴,最高可判7年。
微信、微博作為新興社交工具,要求保證句句屬實、件件堅料,談何容易。例如7月中港股災,有網民在微博聲稱看見股民在北京金融街跳樓,便被指造謠遭北京警方行政拘留5天;8月中天津大爆炸,當局對死傷人數守口如瓶,當地兩網民分別在微博表示「1,300人死亡」、「方圓1公里無任何生命迹象,普通群眾480多人死亡」,結果被指散播虛假訊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遭行政拘留5天及10天。
新刑法實施後,上述網民後果將不再是行政拘留,而是可以判刑被入獄,留有案底。
對當局把網絡言論列入刑事罪行,內地著名刑事律師陳有西表示:「我向來反對用刑法,治理思想和言論。」他並認為原本刑法設定科學,以自訴程式處理侮辱誹謗(即原告人或其親屬向法院入稟,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不少網民擔心有關法例會變成當局的維穩工具,淪為箝制言論自由與打擊維權人士的手段。
揚子晚報
九行為可入罪
1)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發放假訊息,最高判7年監禁
2)試圖通過醫療糾紛獲利,最高判監7年
3)虐待老幼病殘,最高判監3年
4)國家考試中請人代考作弊,最高判7年監禁
5)汽車、校車嚴重超速或超載,罰款兼拘役
6)偽造、買賣駕駛執照,最高判監7年
7)法庭上打罵法官,最高可判監3年
8)襲警,最高判監3年
9)私藏恐怖主義書籍,最高可判3年監禁
資料來源:新華網
網民有話說
‧《人民日報》該判幾年呢?
‧文字獄來了,各位看官管好自己的嘴,請用眼神交流。
‧假消息不可怕,就怕明明說的是實話,而有關部門給你扣個罪名!
‧做點有用的實事吧!別總跟普通老百姓過不去!
‧甚麼叫做恐怖主義書籍?但願不是所有觸碰政府統治地位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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