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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介入城大內地博士生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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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27 23:43:4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26/18240971



【本報訊】梁振英一個電郵,令一名博士生「起死回生」。城市大學一名內地博士生,被校方以論文未符水平、修讀年期屆滿為由,於2010年5月終止其學籍;但因當時的校董會主席梁振英一封電郵,結果校方態度180度轉變,恢復其學籍,並最終授予博士學位。有學術界人士認為,城大多年基業,可能被此事破壞了。
記者:譚秀嫺

來自內地的博士生王萬賓,2004年成為城大製造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博士研究生。本報獲得的文件顯示,王2008年2月提交論文,被其中一位評審員要求修改;2009年6月提交修改後的論文,學院要求他再作修改。王拒絕再改,並因學習年期屆滿,於2010年5月被終止學習。
王萬賓多番作出投訴,包括向校長郭位投訴,獲當時的署理研究生院院長葉豪盛三度回覆,指校方已在不同層面審視過他的個案,終止其學習是最後的決定,再無上訴的基礎。直至2010年9月7日,王萬賓向當時的校董會主席梁振英發電郵投訴,副本抄送郭位。翌日,王萬賓收到梁振英的回覆:「Thanks for the email. By copy of this reply to the President, I am drawing this to his attention.」(多謝來函。我會將此電郵的回覆副本抄送校長,請他注意此事。)電郵副本抄送郭位。

原評審員被撤換
自此,校方態度180度轉變,成立了一個專責小組,最後在郭位批准下,以「恩恤理由」(compassionate grounds)恢復王的學籍。王萬賓對本報表示,他在無修改論文的情況下,2011年5月獲安排答辯,但原先要求他修改的那位評審員被換了,同年11月他獲得博士學位。特首辦以事件屬城大內部事務為由,不作評論。城大拒絕就事件作出回應。
高等院校教職員會聯會副主席李向榮表示,若學生不服學術判決,大學有既定的上訴機制處理;假如所有研究生都有爭拗,人人寫信給校董會主席,而主席又一一請校長注意的話,整個制度就會崩潰。他又指,倘若城大一份論文無按要求修改,只因換了評審員而獲通過,其學術水平將受影響,「可能咁多年基業俾佢破壞咗」。
立法會公民黨議員陳家洛表示,大學的恩恤理由,通常是指人道理由;大學有程序、規章,不應「僭建」任何步驟,大學的校董會主席也絕不應干涉學術領域事宜,校方也有責任把關。

博士生索償164萬元
【特稿】因梁振英一封電郵而「起死回生」的博士生王萬賓,於2011年5月入稟控告城大拖延他畢業而索償164萬港元,昨日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會議,因他未準備證人供詞,排期至10月再度召開會議。

指梁「對正義缺乏堅持」
現已移民澳洲的王萬賓,日前為此案回港,向城大索償164萬港元。他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其論文在無作第二次修改下通過答辯,並取得博士學位,顯示之前城大以「不滿意其學術成果」終止其學業的決定錯誤,要求校方取消有關紀錄;並指延誤畢業,影響了他的職業選擇,要求補償。對於梁振英的電郵回覆,王萬賓說「是充滿感激的」,指校董會負有監督大學的責任,梁的回覆並無不妥。但後來當他向梁正式投訴校長和副校長時,梁拒絕受理,認為梁「缺乏對正義的堅持性」,相信他往後幾年的執政也如此。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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